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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弟魔”是责任还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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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据某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报道,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22岁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女孩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但好在比较懂事,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经过几年的学习,终于迎来了毕业,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当时她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没想到父母真的把她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作为姐姐的她要扶养弟弟。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网友纷纷斥责:生二胎的时候,你们根本没有跟我讲,那么你们生下来的孩子,又凭什么要让我养?




    父母之所以能胜诉,是有法可依的:《婚姻法》第二十九条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都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当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法律也明确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人生之路,何其漫长。兄弟姊妹,血浓于水,当然要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确实,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活在百顺孝为先的大环境里。很多女孩在这样的环境下被迫成为了“扶弟魔”。扶弟魔,是对家有弟弟的长女的另一个称呼。这样的姐姐总是把一些钱贴补给娘家用。娘家父母接到女儿给的钱,转手给了儿子去消费。而弟弟只需要跟父母同住,即便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算是孝顺了。大家都生活在“长女该当付出牺牲”的大环境里,没有任何家长会发出声音提醒大家:长女也是儿童,是少女,是父母的孩子。她们本该有此年龄段该有的天真和童趣,叛逆和梦想。人们不该以孝顺的名义,给长女套上“扶弟”的枷锁,长期担当与年龄不符的责任,尽不该属于自己的义务。

    天降一个需要抚养的弟弟,这对于一个刚自力更生的女孩来说,除了物质上的压力,在精神上的伤害更难以估量。父母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请量力而行,拿这件事情来说,家庭的贫困、姐姐的怨恨,会让他快乐地成长吗?这对父母不考虑自己的抚养能力,草率地带来一条新生命来到世界,对女儿、儿子、自己都是不负责的。

    由于法律上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存在,在子女已经年龄稍大甚至成年后,父母有生二胎三胎的考虑时,还是最好能征求子女的意见做综合考量。当然,这不影响父母最终做决定。立此法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和维系家庭亲情关系,而不是给某些不合格的父母提供甩锅的新方式,让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有破裂的危险。

    《摆渡人》里说,一个孩子的降生,应当源于爱和责任,而不是旺盛的繁殖欲望。社会上有很多工作岗位必须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工作,但只有父母是无需培训、无需面试就能直接上岗的。这点的确是让人忐忑的缺失,所以,还是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们能够学会思考,学会去慎重地看待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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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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