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胜县政府:
本人预备到中心乡租用农村土地种植晚熟柑橘,当时说的配备养猪场,和稻虾养殖政府补贴2800元一亩地,先交3万元的订金。当时说五月份左右可以接收土地,后来又改成六月份,现在说九月份了。而且说在政府交付土地使用之前随时可以退回订金。现在那边领导说的9.1号之前交付土地,而在前两天我给何书记打电话,她居然说是我们要求的9.1之前交付土地,当时我就蒙圈了,因为是他们说的要那个时候才能交付土地给我们。
在7月份约了一次我们到当地村委会去说是和老百姓签合同,但是那天去我们一家都没有签下来,老百姓反应很激烈,回来我们经过反复思考农户工作不好做,如果后面出现一点问题那我们都难做下去,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汇报到了主管我们这个事情的领导手上说我们做不了,当时负责人说要汇报何书记让我们等,经过几次催问都说何书记说的不退,如果在他手上的权限肯定都退回来了,我亲自给何书记打了电话的,当时她的回复说跟我们的联系人说好了的要么我们去找业主来接,她们也在找新业主,村上做了工作意思是要我们出一些费用,本来都是规划地要出租的,不管我们去不去他们都要做这个工作,不管领导还是商人是不是不能骗人吧,说的随时可以退,为何在我们提前一个多月前都汇报了我们做不了,迟迟不给我们回复,不知道具体我们租用的土地是几村几组,更没有和都一户签订租用合同,怎么就叫我们违约了呢?政府不能这样欺骗老百姓吧?如果共产党人是靠这样的心态做老百姓的父母官的话我怀疑老百姓只是她往上爬的一个工具而已!我们要求按当时跟我们说的退回血汗钱!感谢政府领导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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