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协兴园区坑害被征地农民让人触目惊心,严重侵害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征地收益!
我是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三组村民陈勇。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及村民的合法权益,少受不法领导干部的侵害,这里我要以实名举报和控诉广安市协兴园区管委会、国土所这些年来与下面的村(镇)组干部串通一气,坑害被征地农民,严重侵害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征地收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搞建设,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农民配合,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相关的征地补偿,特别是其中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一直都是被征地农民们所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些将直接影响到他们日后的生活问题。他们都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安置。然而,这些年来,协兴园区管委会、国土所却与下面的村(镇)组干部串通一气,不依法依规进行征地。他们欺负农民不懂法,不懂政策,说不出话,奈不何他们,肆意侵占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结果让人触目惊心。
征地本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为了避免地方政府随意征地搞建设,国家不仅设立了耕地“红线”,同时还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指导和管制,要求在征地时必须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制度,并在征地批复中明确要求征地方的地方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将“征地农转非人员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然而,这些年来,协兴园区管委会、国土所却与下面的村(镇)组干部串通一气,根本不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则来做。他们大肆搞建设,没有用地指标,没有征地批文,他们就先租地,建好后再去申报征用。尽管这样的先租后征(以租代征)行为违法违规,但如果他们能够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这些农民也不会说什么。问题在于,他们这些人见有利可图,就以各种名义和手段将被征地组村民的征地补偿进行截留、私分,甚至黑征黑分,搞得被征地组的村民苦不堪言,怨声载道,直接将协兴园区称作“吸血层”!
那他们这些人是如何坑害和侵占被征地组农民的征地收益的呢?下面,我就以具体的事实和例证来说明。
一、通过减少公告面积,降低赔偿标准等手段来截留私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包括被征地组失地农民的社保费用。
这主要是针对少数的有批文,先征后建的情况。他们利用手中的职务之便,通过减少公告面积,降低赔偿标准等手段来截留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包括被征地组失地农民的社保费用。
按照“广安府发〔2018〕11号”文《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市、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由被征地组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方案组织听证。”即是说,在拟征土地报省政府批准前要按要求组织“听证”,让拟征地组的村民清楚拟征收土地的用途、具体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方案等。然而,这些年来,他们从来就没有组织过所谓的“听证”。他们让被征地组的队长随便找几个所谓的“代表”,每人给点钱,然后签个字,按个手印,就说已经通过了。结果让村民们根本就不知道有“听证”这回事就去报批了。
由于被征地组的集体土地帐目通常都是不公开的,村民们也不清楚,于是他们在批文下来后,就动起了歪脑筋,故意在公告时减少补偿面积,降低补偿标准。这相当于是在做假帐,(申)报多支少。这样,他们就可以截留私分了。
这里,我就以今年被曝光告发的牌坊农业村九组花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征地纠纷事件来说明。(注:原曝光贴“[呼声回应] 广安市广安区协兴园区牌坊农业村九组花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征地补偿与社保不符 https://www.mala.cn/thread-15870423-1-1.html”)对于该事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原曝光贴。
在该案例中,他们在第二轮公告的补偿面积和补偿标准比第一轮公告时少了很多,这让村民不服,要说法。后面虽有多次调解,但看得出都是在应付。他们就是认为这些农民根本奈不何他们,于是就有了后面的带着特警进行“强推”施工和让队长一个人就去村上把补偿款给领了,盖了公章的“强吃”事件。结果逼得村民们只能通过曝光来维权了。这事在被曝光之后,没多久就处理了。结果,虽然那几个不作为、乱作为的国土局(所)的领导没有受到处分,但也没让他们的阴谋得逞,让他们将准备“强吃”掉的给吐了出来,据(他们组的村民)说多达四百多万元。
那他们又是如何截留被征地组失地农民的社保费用的呢?这里,我就以2017年修建“邓小平大道”时,征用浓溪镇东庙一组“垮房子”土地的事情来说明。
在2017年修建“邓小平大道”时,征用了浓溪镇东庙一组“垮房子”处7亩多土地,却一个“农转非”名额都没有(见附件:由协兴国土所所长吴治华在2017年8月25日签发的“邓小平故居大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兑付表)。他们给出的理由是,“那是林地,没得社保~”那明明是退耕还林的耕地,在搞“退耕还林”前一直是耕地。在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也是作为“耕地”划分的,现在就成了“林地,没得社保了~”??按正常情况,这7亩多土地被征用,应当有8个“农转非”名额,结果就被他们一句“那是林地,没得社保~”给弄没了。
很显然,他们这是在欺负农民不懂政策,故意串通一气,要截留私分这7亩多地征地补偿中的“社保”款。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仅这8个“农转非”名额的社保补偿就有超过一百万元。
二、串通一气,私立“地方政策”,要被征地农民自己出钱来买“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额,坑害被征地农民。
这些年来,由于每年的征地指标有限,协兴园区搞建设更多是先租地建好后,再去背着征掉(注:即让被征地组的队长随便找几个所谓的“代表”,每人给点钱,然后签个字,按个手印,就说已经通过了,就直接拿去报批)。然后,等他们将相关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再让被征地的村委和队长去跟村民说,“现在这个地已经被征用了,队上有些土地补偿款,有**个“农转非”名额要拿来分。”然后,他们就让村民通过“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谁拿到这些“农转非”名额。
这个“抓阄”决定名额,他们是怎么做的呢?他们让被征地组村民所有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人员,不管是否有占地都去抓阄,以此来决定谁得“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额。同时,要求抓到的人要拿钱(2万、5万、6万、7万、8万不等)出来给大家分。这实质上是在让被征地组的村民自己出钱来买这个“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额了。问他们为何要这样做?村委和队长则说,这是“地方政策”!!
他们这样“抓阄”决定谁得名额的结果又怎样呢?有一些村民,他们的地被全部征掉了,却没有得到养老保险;而有些村民,他们根本就没有被占到地,却拿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这不荒谬吗?
或许有人会问,他们这些村组干部有权制定这样的“地方政策”吗?现在可是法治社会,国家法律对所谓的“地方政策”的制定是有严格规定的。否则,如果一个村组干部都可以制定“地方政策”,那不到处都是“土皇帝”了?那整个社会不就乱套了??按照国家的法律,地方政策是相对于中央政策而言的。在一个省范围内,可以制定“地方政策”的最低行政级别,是设区的设有人大的较大的县(市)人民政府。因此,无论是协兴园区管委会,还是国土所,都没有资格制定什么“地方政策”,那些村组干部就更不用说了。现在,在广安市范围内,有关征地补偿安置,包括“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问题上,国家法律认可的“地方政策”是广安市人民政府在2018年5月18日下发的“广安府发〔2018〕11号”文《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四川省人社厅在2018年12月17日下发的“川人社发〔2018〕46号”文《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对于这两个文件,协兴园区只是执行单位。他们没有资格就此另立什么“地方政策”!!因此,这些村组干部要被征地组的村民拿钱出来买这个“农转非”名额,是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完全就是凭他们嘴巴说,完全就是在乱收费。这种事只要被曝光核实,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是在犯罪,是在以所谓的“地方政策”为名进行欺诈。面对这种事这种人,不管是知情人,还是当事人(受害者)都可以随时进行举报,进行曝光揭发!!
这种“地方政策”之所以被得以滋生和漫延,主要就是因为我们的农民朋友思想认知上愚昧落后,不懂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同时没有人进行相应的曝光揭发,才有了现在的局面。
这些村组干部,一个小小的队长都敢如此大胆地制定这种所谓的“地方政策”来坑害被征地农民,并且整个协兴园区这样的“地方政策”都是如出一辙的,即凡是有征地的村组,都是让村民通过这种“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谁得“农转非”名额,并且要抓到的人拿钱出来给大家分。这种事,如果没有上面的授意授权,并承诺他们足够的好处,他们会去这样做吗??不可能的。可见,这样的事,这样的“地方政策”本身就是他们上下串通一气的。他们通过私立“地方政策”,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然后,共同私分侵占的利益!!
对于这个“征地补偿安置”中如何处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事情,我曾在2019年11月13日上午去找协兴国土所的人讨要说法。其工作人员周某是这样说的。我根据当时的录音作了如下整理:
首先,他说,“现在这个养老保险,大家都想买,但名额不够,这就要求被征地的村、组自己去扯一个方案,并要大家同意,保证方案能够实施;然后,由村(组)组织大家为这个名额去“抓阄”,抓到了的还要拿几万块钱出来。”
我问他,“不足部分不是由征地单位(国土所)承担吗?”他却说,“征地单位(国土所)是将所有的费用一次性划到村上的,(其中)有一项专门的费用叫‘安置补助费’,这个费用就作为这个保险(缴费)不足部分的补充。”
接着,他又说,“‘安置补助费’这一块是远远超过(这个)养老保险(缴)费的。”那这个“安置补助费”究竟又有多少钱呢?我让他就以2019年的补偿标准算给我看,结果当场哑口。只好借口说,“我还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注:在2019年,一个“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要交费9655.68元,15年总共要交144835.2元,而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只有11280元。这个“11280元”会远远大于“144835.2元”吗?相信,一个小学没有毕业的人都知道这是错误的。)什么叫“还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这只能说明,他们以前都是这样糊弄农民的,并且那些农民都很好糊弄!这也让他们的“地方政策”可以顺利推行。
后面,他不得不承认“按照文件,是不得自己掏钱的~”然而,他刚承认农民不需要掏钱,马上又“但是,村上为了把这个事情搁平,自己要有一个方案。”又回到“地方政策”上面来了。我接过话说,(你要村上搞“方案”,)但“你不能坑农民啊!!”他则说,“这不是在坑农民,而是说你们组上自己进行讨论,自己同意,你也可以不同意啊~然后,自己慢慢扯,扯好了再办,扯不好就不办~如果村组没有将这个“农转非”的人员推举上来,可以不办啊~但是,(如果你办了),现在一个人每年可以领一万多块钱;(如果)你不办,拖了几年,这个钱你就领不到!”
这不是在挖陷阱坑农民,又是什么?这个“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上面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国家相关的政策文件对于具体如何实施,也有明确的规定,还要让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进行什么“讨论”?这不明摆着是欺负农民不懂政策不懂法,好欺负好糊弄嘛!!抓住农民那种“别人过得,我也过得”的心理,抓住很多农民那种“这几万块钱,我几年就可以领得回来”的心理,以及绝大多数农民愚昧、怕事,不敢得罪“当官”的怕被穿小鞋的事实,为所欲为,坑整农民,又是什么??
显然,他们这是串通一气,故意设下一个陷阱,让大家去钻,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什么目的?他们违规租地搞建设,然后又去背着征掉,想趁机侵占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款,但又要被征地组的农民不去告发他们,怎么办?就让全队所有的农民都得点好处(相当于“封口费”),但这个钱他们又不能出。于是乎,他们就以征地养老保险大家都想买为由,要大家都去争着抓阄,并让抓到了的农户拿钱出来给大家分。这样,“方案”(地方政策)是你们被征地村(组)与村民自己定的,钱是你们自己(自愿)拿的,也是你们大家自己分的……,这一切与他们园区管委会、国土所没得关系。这样,他们就可以将责任给推得一干二净。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用自己出钱,也能达到想要的目的。这明显就是一个局嘛!)于是,他们就想办法设了这个局,让这些被征地组的农民为这个保险名额的确定去扯,扯得越久,拖得越久,他们就越高兴!因为,这对他们就越有利嘛!因为,时间久了,很多部门都换人了,这不更好办?你都找不到原来的人了,他们就可以互相推诿,就一句话,“那个事情我不清楚!”就可以将你给推得多远!!那些头脑简单又不知情的被征地组农民就这样在不经意间被套在里面了。
这些年来,协兴园区究竟有多少被征地农民被他们用这种“地方政策”给坑了呢?这里,我就以协兴园区国土分局在近期上报的《协兴园区2015年至2019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所给出的数据来说明。在这份《统计表》中,2015年至2019年,涉及到被征地的村组共有162个组,共涉及“农转非”人员3850人,其中“货币安置”759人,“社保安置”3091人。对于这“社保安置”的3091人,如果我们按平均每人5万元算,共计15455万元。即是说,仅在2015年至2019年这几年间就有3091人被他们的“地方政策”给坑了,并让他们为了这个名额拿了15455万元出来。
在上述这份《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情况统计表》中,还有“备注”说明“其他社保名额正在办理”字样的被征地村组,共涉及54个组。这些组,实际上就是前述那位“周某”所说的“自己慢慢扯,扯好了再办,扯不好就不办”的没有扯好的组。而根据广安市国土局协兴园区分局在2020年7月3日下发各村组的“广协国土资函 [ 2020 ] 44号”文(《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协兴园区分局关于督促征地涉及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和农转非人员纳入养老保障手续的函》)(详见附件)显示,有“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组”6个;有“未办理农转非人员纳入养老保障手续的组”16个。显然,这份(内部)函件是少列了,并且有些是故意没有列出来。比如,位于协兴镇牌坊四队的“气象台”项目,2011年租地建设,在2014年被征用(批文详见附件),被征用的近两亩土地现在都已经划给广安市委党校扩建项目了,但相关的征地补偿和社保到现在都没有落实(该项目只给了1个“农转非”名额)。另外,同样是位于牌坊四队的“武警中队”项目,2012年租地建设,在2015年被征用(批文详见附件),相关的征地补偿和社保同样没有落实。
该“武警中队”项目共给了14个“农转非”名额,加上前述的“气象台”项目的1个名额,共15个名额。后具体又变成了12个大人,3个小孩。由于这种“小孩”“农转非”名额只有货币补偿,不涉及“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因此,这15个社保也就实质上变成了12个社保了。
这两次征地的社保名额因为太少,也让相应的征地补偿和社保问题一直拖着,没有具体落实。直到2018年,因为要建湿地公园,牌坊村委和队长又来组织大家通过“抓阄”来决定谁得这些名额。他们以“这是‘地方政策’”为名,让所有年满16周岁的农业户口人员,不管是否有占地都去抓阄,以此来决定谁得这些名额。同时,要求抓到的人要拿钱出来给大家分。具体是,让每个抓到的人要拿6万元(或者5万元)出来(注:老年段的要求交6万元,中年段的要求交5万元)。结果,这12个抓到名额的农户,6万(或者5万)块钱是交了,但就是一直拖着不给办,同时这些钱也没有拿出来给大家分。后经多次交涉无果。
今年,协兴园区要搞“广安市委党校扩建项目”,又要占到牌坊四队大片土地。这时,原牌坊村办事处已经被撤销了,并到了协兴镇,李良国成了合并后的牌坊社区书记。这时,牌坊四队的这12个人再次找到牌坊村委和协兴镇政府要求解决社保问题。这时,协兴镇党委书记兼镇长欧熹就说,“你们将这个党校扩建项目涉及到的你们家的坟数了,马上就可以给你们办~”。什么意思?这完全是两起征地两码事,能这样交换?他们这是觉得农民好欺负,奈不何他们嘛!!而在一旁的李良国则帮着糊弄说,“现在有新文件还没有下来,我们也在等~”(有录音)
虽然,大部分的农民愚昧落后也怕事,但总有个别不怕事,不糊涂的人会站出来为村民说话。在今年7月2日,协兴国土所有接到“举报信”,说要曝光他们的丑事;同时,他们得知广安市纪委巡察组要在8月份来协兴园区巡察一个半月,让大家举报。这时,他们就慌了。为了应付举报和曝光他们的丑事,就在7月3日发了一份“广协国土资函 [ 2020 ] 44号”的内部函件,让那些还没给办理社保的村组在7月31日前去办理,否则后果自负。但他们为了回避“举报”中提及的牌坊四队的事,就没有将牌坊四队未落实征地赔偿和社保名额的事列入其中写出来,而是通过电话通知他们队这12个先前交了钱的人拿着身份证去补办这个一直被拖着不给办的社保手续。但同时,又让他们每个人交了2万多块钱给队长。(注:这2万多元,以及先前的6万元(或者5万元),都是交给队长(邓俊华)的,没有开收据之类,只是让转钱或者存钱,因此这个“转帐”凭条或者“存款”凭条就成了交钱的原始凭证)。
这样一来,牌坊四队的这12个人每人就被坑了8万多元(或者7万多元)。对于这些钱,村委和队长后面又(借口)说,“现在,这个钱已经交给社保中心了~”。这些钱真的交给社保中心了吗?没有。因为社保中心根本就不会、也不敢收这样的钱。因为,他们这是在私立“地方政策”乱收费,是在进行欺诈!所以,这些钱仍然在村上或者队长手里。现在,他们借口说,“钱已经交给社保中心了~”这是要将这些钱给黑分了的节奏!
现在,他们没有等到这个李良国口中所谓的“新文件”下来,等到的只是镇上“领导(欧熹)”和这个国土部门的一句话就给办了。这说明,他们上下完全是串通一气的嘛~
在今年9月7日,这个协兴国土所所长吴治华和协兴镇的书记欧熹又有收到“举报信”,并说要将牌坊四队的事给曝光。他们为了推责,就马上通知牌坊社区(村委)和队长去算帐,让这个牌坊四队的人去将这些钱给分了。(附:9月8日列出的分钱明细表)这样,到时如果上面追查起来,他们就可以说,“那个交钱分钱的‘方案’(地方政策)是他们村(组)与村民自己定的,钱是他们自己(自愿)拿的,也是他们大家自己分的……,这些事与我们园区、国土所和镇上没得关系。”这样,他们认为就可以将责任给推得一干二净。
但结果会是这样的吗?这种违法的坑人的见不得光的乱收费的事,只要被曝光,被公开举报,他们的计划就会落空!因为,这种事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
这事只要被曝光,同时向这次的巡察组进行举报,他们这些人都脱不了干系!如果现在国土所或者镇上的欧熹指使牌坊社区(村委)(李良国)和队长(邓俊华)将这些应当退还的钱给分了,那事后将这事诉至法院,他们都要承担违法责任。他们先前私立“地方政策”乱收费本身就是违法的,现在因为怕被曝光担责又指使下面的人来将这些应当退还的钱给分了,那就是罪上加罪,罪加一等了!
到时,将这事诉至法院,不但这些钱要退,而且还要追究他们一伙人相应的违法责任。同时,这事因为私立“地方政策”进行欺诈,并且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已经构成犯罪(欺诈罪),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时,谁立的“政策”,谁收的钱,谁指使分的钱,……所有这些人都脱不了干系,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到时,如果将这些钱给分了,那他们就要自己去赔!到时,如果他们想将这些已经分出去的钱重新收回来退还,那也只能是他们自己去收了!收不回来的就只有他们自己赔了!!!
还要将这些钱拿出来给大家分?去当封口费??大家拭目以待吧!!!
或许有人会问,“同样的‘地方政策’,为何不同的被征地组所交的用来买名额的钱不一样呢?”其实,这个交钱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被征地组村民反应的强烈程度。如果,村民们反对的多,有出来闹事的人多,就给得少;反之,如果见村民没人反对,就给得多。对于这件事,我先前有做过详细调查,并作了记录和录音。在这些被征地组中,村委(队长)通常是先叫抓到名额的人拿6万(元)出来,如果反对的人较多,就减成5万(元),或者更少;相反,如果见没得人反对,就算给了6万(元),也不给你办,还要叫你继续拿钱出来。前述的牌坊四队的情况即是如此。而在天星村有一个被征地组的村民在抓到名额后只交了2万元,就是他们站出来闹事的人多了的结果。据这个组的一些社员称,是他们的队长帮了他们。他们队长私下鼓动他们出来闹事,不给钱。结果,就让他们每人拿了2万元了事。
不过,这样的钱不管交得多与少,都属于私立“地方政策”乱收费,都是违法的,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的。特别是像上述牌坊四队这种还没有被分掉的钱,就更容易要回来了。
怎么去要?具体讲,也就三步:(这里就以牌坊四队的事为例来说明。)第一步,先让这被坑的12个人去找村委和队长还钱,问他们要“依据”(他们不可能拿得出什么依据来的)。如果村委(队长)说,“这钱已经交给社保中心了”,那就叫他们一起去“社保中心”当面对质(如果他们只是借口,他们就不敢去社保中心)。如果真是有将钱交给社保中心,那就向社保中心要收钱的“依据”,如果拿不出合法合规的“依据”,就是在乱收费,就要求退钱。然后,再去找协兴镇政府的书记欧熹,这是关键。问这个欧书记,为何还要叫人再收2万块钱?同时,要他拿收这些钱的“依据”出来。否则,就退钱,并说要将这事给全面曝光。(注意:在这“第一步”中,12个人要齐心,并选个领头的,做好分工,安排人做好整个过程的录音和录像(或拍照)。)第二步,如果在经过第一步后,他们不给退钱,就立马找人到“麻辣论坛”曝光,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相互转发。这样的事,不出一个星期,整个协兴园区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第三步,如果在曝光后,他们还不肯退钱,就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定他们违法,是在私立“地方政策”乱收费,要求他们无条件全额退还;同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其实,像牌坊四队这种情况(即交了的钱还没有拿出来分掉),通常到第二步就差不多了。而牌坊四队这个事,决定是否退钱的关键人物就是这个协兴镇的书记兼镇长欧熹,下面的村组干部都只是具体办事的。只有当这个欧书记同意退钱后,村委(队长)才敢将这钱拿出来退还。
但如果所交的钱早已经被拿出来分了,通常就要走到第三步了。同时,也不敢保证能要回来多少了。因为,这种事情,不仅违法,还是在犯罪,如果他们到时没钱退还,不作民事赔偿,就会通过追究他们相应的刑事责任来代替。而一旦他们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就少了。即是说,这时能要回来的也只是一部分了。而那些早已经分给村民的钱,被用掉了,这就很难让村民再还回来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能要回来的,也多是这些当官的被判的民事赔偿部分了。
三、黑征黑分农民承包耕地。
至于协兴园区这些人黑征黑分(内环线)的事情,由于有拿出来单独曝光,这里就不多述了。不过,要想做成这么大的事,那是需要精心策划,需要广安市国土局、协兴园区国土分局(国土所),协兴园区管委会,协兴镇政府以及下面的村、组和土地确权公司等部门串通一气,才可能搞成。问题在于,我们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吗?不能!!
现在,我将协兴园区这些年来在征地中坑整被征地组农民的事情进行曝光,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事,特别是广安市协兴园区的农民朋友要知道这事。让大家学会如何通过合法的网络维权手段来维护自己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再被这些不法领导干部继续侵害!
同时,在这里我也提醒大家,今后不要再上当了。如果今后再有遇到征地,如果再有村委(队长)以什么“地方政策”为名让你们交钱(拿钱出来给大家分),一定不要再给了。这时,你们要做的就是,要他们拿“依据”出来,同时用智能手机做好录音、录像(或者拍照)。然后直接到“麻辣论坛”的“群众呼声”去将他们连人带事一起曝光,看他们还敢不敢继续收钱了。对于先前已经被要求交了钱的那些被征地组的村民,你们完全可以去找你们村委和队长将钱退还给你们。具体办法就是前述的“三步”。
现在,我将协兴园区这些年来在征地中坑害被征地组农民的事情给如实地反映出来,希望能够引起四川省委,广安市委,包括市纪委的领导同志的重视,希望能够指派专职部门和人员下来调查,严肃处理这些不法领导干部,以切实维护村民的土地收益,让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再被这些不法领导干部给继续侵害了!!
这事如果处理不好,我就只好将它在全国范围内曝光了!!!
责任申明:
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此慎重申明:我对自己在“麻辣论坛”这一社会公众平台上所讲的每一句话负责。
另外,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支持政府合理合法的建设。但是,我坚决反对部分领导干部或者其他人员借用政府的名义,欺压百姓,抹黑政府的行为。
举报(控诉)人:陈勇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