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区市县(园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区市县(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省、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市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5.除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工作时间内)
五、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个别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六、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工作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未按规定领取笔试准考证则视为放弃。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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