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向购房者发出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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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前 · 二三里资讯凉山官方账号
市民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记者 钟玉成 摄
凉山新闻网讯(记者 杨晓虹)9月18日,记者从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该局向广大购房者发出一份风险告知书。
近期在西昌市房地产市场中,存在个别企业在没有取得土地、其他规划建设手续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认购金及购房款等现象;存在个别企业违规宣传预售广告,以“公寓”“SOHO”“LOFT”等非规范性词语宣传销售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规划批复用途为商业、办公、零售餐饮等用途的房屋;存在个别企业违法违规擅自承诺可自行搭建“阳光房”、可自行利用所谓“赠送面积”(不计容面积)、结构板的行为。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将实质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其行为具有隐蔽性,监管难度较大。
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避免因购房引发矛盾纠纷或诉讼行为,在此特别向广大购房者发出一份风险告知书,提示广大购房群众,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告知书中提到,请广大购房者在购房前做到以下5个方面:
调查企业征信及资质
购房前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悬挂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企业信用查询平台等渠道了解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
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证件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要仔细查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仔细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土地使用性质、规划批复用途、监管银行及监管账号等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是否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相关情况。
审慎签订相关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条款。协议和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进行变更和撤销。
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省、州、市相关规定,西昌市所有新建房屋均严禁安装任何类型的外置式防盗、防护设施(防盗栏、防盗网等);严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违反国家住建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违规装修;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不要听信开发企业关于可自行搭建“阳光房”、可自行使用所谓“赠送面积”(不计容面积)、结构板等区域的说辞,否则购房人将承担违法、违规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给后续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购房后及时办理网签合同登记备案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第一时间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网签合同备案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擅自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自身的物权,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呼吁广大购房群众,买房是人生大事,请选购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千万不能因“为省事、图省钱、贪便宜”而购买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如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售房及收取定金、意向金、认筹金或者将预售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等违规行为,购房群众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严肃处罚。举报监督电话:0834—3223116。地址:西昌市宁远桥街1号。
来源:凉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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