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农不稳,无粮则乱“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现全国上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粮食安全成了最大的难题。地方政府乱占耕地,以“开发区”的名目,叫唤再造一个新市、新县城的口号,声势很大,动作非常快,中央已明令禁止。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若干政策,把过去全国各地早已施行的一些土政策,提高到中央政策的统一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定了新政,开始了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确权办证,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做准备。但是中国之大,地区条件差异也大,问题很复杂,政策不能太超前,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谁想逾越就会出错。尽管没有废除“耕地保护、计划生育”两大基本国策,但事实上是改变了。我要说的是:如果不是近几十年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拼命占地,政府、房地产商、城镇周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尝饱了甜头,大唱“圈地运动”的赞歌?如果不是未来有粮食危机?如果不是农副产品与打工经商的回报差距过大?如果不是未来农业劳动力后继无人?如果不是农民对农业生产投入水平大量减少?如果不是基本农田被大量侵占和大面积良田撂荒?如果不是日趋恶化的气候环境导致的灾害性天气增多?如果不是工业经济已很难找到新的、好的增长方向?如果不是生物能源对生物原料的巨大需求?如果不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受土地分散经营的制约?如果不是十四亿人必须靠18亿亩耕地产粮吃饭?如果不是农业税、费已收不上来?我们的农业税会免征吗?农业科研投入能增加吗?口头农业会住嘴吗?各种农业补贴会到位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会考虑加大吗?说什么土地合理流转,什么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什么土地参股分红,什么土地开发、利用机制创新。过去是中央政策给地方政府的房地产财政开绿灯,是为沿海污染企业把淘汰产能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转移找借口,其目的是想消耗欠发达地区的能源、利用其廉价劳动力,转嫁金融危机,换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支配政策的支持,套取国家银行的项目资金,在转接地制造新的污染和难题。简单的土地流转是误导那些头脑发热的人们,把钱往受自然因素和市场变化双重影响的弱质产业----农业盲目投资,必然产生‘’弃转‘’抛荒。减少项目占地审批程序,把丘陵、山区本来就少的平地、良田全部圈占“开发”成工业化、商业化和城镇化用地,成了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和一大特色。国家要强盛,经济要繁荣,事业要发展,人民生活质量要提高,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质量不高,贫富、脑体、工农、城乡等的差别要缩小,这些问题是不是必须要圈占耕地才能解决?其实,农业要搞产业化除了要选好项目外,还必须坚定地依靠科学技术,把握好市场的行情,充分利用机械化和调动人的积极性,增加必要的投入。别把集中的土地荒废了,别借土地整理之名,把纳税人的钱用了,反而把上好的"地"搞成了种不出庄稼的“土",别让集约化经营了的土地,产不出多少东西,别生产那些卖不到钱的产品,别把土地污染了、荒废了、变得不能耕种了、又还给农民。适宜机械化耕作的平原可大搞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丘陵、山区还是鼓励农民搞合作经营、办家庭农场或自主经营为好。那些大面积的“一碗土打一碗粮”的基本农田被圈占了,谁应该为欺上和圈占不建负责?人吃的几乎所有食物,都是土地上生长或这些生长出来的物质转化得来的,必须要考虑粮食和食物紧缺,价格高涨时,农民回乡种地,或在城里没工干了,呆不下去了,大量回乡务农,不认自家的土地"被流转"和"被租用"时怎么办?那种局面可不是法律能控制的。不要为搞工业化和城镇化,就把农业迅速边缘化,更不要一讲实现了小康社会,没贫困村、困难户了,似乎贫穷问题就解决了,耕地就利用起来了,粮食就绝对安全了。农业现代化包括专业化生产,信息化布局和产品进入市场,及互联网农业等高科技的应用,但要实现这些,需要国家、社会和农民长期、大量的投入。一说“包产到户”分散经营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就想改变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大农业‘’不是土地越大就越好经营。现实中全国许多地方的“弃转抛耕”就能说明问题。全球经济新的危机,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产生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危机的根源是以满足人类无休止的享受型消费为目的的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随着这两化动能的衰减及国家和民众的消费被房地产经济所拖累,依赖非农产业的农民的收入逐年降低,加之国际粮价的持续低迷,种粮农民和种粮大户的收入更是负增长,粮食安全和农民的消费必然影响国民经济。农业的问题,农村的变化,农民的增收是未来最大的课题。把土地圈占了,农业实则偏废了;合村并镇把农房村社聚合起来,搞所谓的“新农村建设”,耕种、收获却相距更远了;土地无效益生产和大量种树、改种经济作物或饲草,变成粮食不得不依靠进口;把农民集中到城市,是不是中国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选择?“三农”的事还是要由各地的农民去作主,有能力的,要进城不要阻拦;能出外打工、经商挣钱时,国家要尽力保证能有活路,能把钱挣到手;暂时没能力外出或愿意在农村务农的,国家应保障其种养业稳定收入、基本的住房、结婚生育、大病医疗、老有所养要全覆盖。中国的农业条件千差万别,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不要宣传一种模式,不要瞎起哄,更不要一刀切。目前,应该大力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之事,也就是将已确权的农宅和宅基地入市,把想从城镇出围的一些人的钱,引导到农村去投资、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这样做:一是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从而扩大内需消费;二是活跃人气可有效克服乡村“空心化”,切实稳住和振兴乡村;三是政府可获得比较可观的税费收入,以缓解债务危机;四是可暂不实施《房产税》,分流城镇一部分人的改变性住房需求,能达到一定的平抑城镇房价的目的,从而实现渐进式去泡沫,即经济软着陆。政府应尽快建立“土地流转、农宅和农宅地信息交流平台”,使已流转的土地和有交易意愿的农宅、农宅地活起来,减少撂荒土地和顺利实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期望政府能制定出更好的、具前瞻性、可操作的符合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真正有利于我国农业振兴、农村土地利用和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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