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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一直对律师这个身份憧憬和向往?喜欢法律工作?觉得这个行业挣钱多?误打误撞?......不管当初怎么想,到了现在,我相信有的人早已被现实毒打得忘记了初衷,也有的人还能保持当初的热情。
律师应该不是大众所想象的那样,与法官、检查官等法律职业也不一样,不舒服也不享受,甚至不会如你想象中的赢得更多尊重和荣誉。

律师这个职业一开始就带着“正义”的基因,不说公众和国家的期望,律师在入行前也是抱有极高的法律信仰。
可现实往往总要打击、摧毁你的信仰。
很多时候,我们会认为“正义”是律师的一种选择。但律师的“正义”更多地体现于在法律框架内把事情做正确,智慧的价值在于各方争议冲突把事情处理妥当。中国式司法政治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
这样说可能还是有点绕,现实点来讲,除法律以外,影响一个案子判决结果的因素还有很多。
最近很轰动的张玉环案,1995年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但此次审判并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后来张玉环的申诉代理律师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总结出该案现存疑点: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重大程序违法。
死刑案件却没有律师辩护,这是一个明显的bug,但我们很难再去追究当时的案件背景和审判环境了,不是吗?我们也很难指望在刑事案件中有公平交易,更别说法官的思维倾向在案件中对司法天平有着极深影响了。
律师在整个案件中能起到的作用,我相信没有人敢用“维护正义”去完全概况,没有谁真的想得到正义,人人都想得到的是胜诉。
我们仅仅是一群戴着镣铐跳舞的法律工作者罢了,并不是命运掌控者,更不是改变命运的救世神!

其实律师是一个很惨的职业,一方面面对着公众和舆论,总要扮演“正义的化身”,另一方面面对客户,要把客户的权益和利益摆在第一位,压力极大。
我们经常看港剧里的律师总有正反两个角色,如果有“为正义代言”的律师,那肯定也会有“助纣为虐”的律师。不怪电视剧,因为我们大部分人就是这样看待律师的,尤其刑辩律师,他们的客户绝大部分是人们口中的"坏人",所以代理律师也理所当然成了人人喊打的“帮凶”!并且很多案件中,舆论都是一边倒的。你选择什么样的当事人往往就等于你选择了做“好人”/“坏人”。
但我不是想为律师卖惨,越是这种情况,律师越是容易偏激和忘记自我。在律师的职业领域里,道德界限很模糊,规避道德的诱惑无处不在,律师需要一颗更“清高”的灵魂、一个更清晰理智的判断力,和一个更坚强的道德内核,才能抵挡住这种诱惑。
面对压力,除了学习调整心态,更应坚守三条底线:法律底线、道底线、伦理底线。
律师在公共空间的形象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在公共空间表达应坚守法律底线,这是律师存在价值所在,也是必然应遵循的生存智慧;律师职业话语体系里应融入个人正确、正能量的主流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树立良好个人形象;律师的职业表达和职业行为应遵守伦理底线,不得伤害民众朴素的正义观、道德观、价值观。

虽然我们总用市场竞争去评定一个人的价值,但其实我们更要以多元视角重新定义律师法律服务价值。而体现律师职业行为的三重价值是专业价值、人格价值、智慧价值。
专业价值:律师应是以专业技能为基础的法律专家、沟通力专家、解决问题的专家,让当事人直观感受到律师的专业能力。
人格价值:认真负责的职业品格,勤勉认真的职业态度,好的口碑就是最好的人格背书。
智慧价值:在各方激烈的争议中灵活变通妥善解决各方争议,综合把握对司法政治、社会价值取向、个案当事人利益,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通透的人生智慧。
发布于 10 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