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黑心开发商敏捷--紫云府,强制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为此消费者进行了多次举报和投诉,但泸州市工商局拖拉、慢作为,迟迟不予处罚,甚至还劝消费者忍气吞声把合同先签了。
一问泸州市工商局黑心开发商备案的霸王合同是如何通过的?按照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开发商的认购协议、补充合同应事先备案,合同中不得含有减轻提供方责任加重购买方责任内容,不得含有排除购买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内容。黑心开发商明显的霸王合同到底是如何通过的?审核人员是业务能力有问题还是视力有问题?还是存在其他猫腻?
二问泸州市工商局,黑心开发商霸王合同满天飞,你们平时是如何监督检查的?你们真不知道?按照《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工商部门要在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你们是如何检查的?
三问泸州市工商局你们为何30日内不告知举报人办理情况?你们平时不认真审核不监督检查也就罢了,可面对消费者多次举报投诉,你们仍拖拉、放纵,迟迟不予处罚,不按《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24条相关规定,告知投诉者案件办理情况?你们扪心自问下,针对黑心开发商使用霸王合同投诉,你们公示了多少?依法应当公示的行政处罚为何不公示?你们到底在为谁掩盖?
我知道帖子发出后某些黑心开发商又会动用公关力量来沉贴、删帖,再此提醒下相关网络公关公司和水军团伙,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沉贴、删帖是违法犯罪的,建议多学习下法律法规(泸州公安破获一起“网络水军“案 https://dy.163.com/article/E1P76AEG0514DASH.html)。之前的证据已保存,欢迎继续挑战公安机关和国家法律法规。
最后也奉劝泸州市工商局、住建局、房管局的某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某科长、某所长、某哥、某姐),要多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断送了自己,你们的不作为、慢作为、故意放纵,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许到时我将以一个共党员身份实名向泸州市纪委监察委、四川省监察委或国家监委实名举报,相关部门好好查查相应的职能部门为何不想查、不公示,甘愿做“睁眼瞎”,查查是否与开发商有什么猫腻?查查是否开过“绿灯”和“后门”?查查有多少小“蛀虫”?
维护权益,我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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