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一则旧案引广泛关注!
近年来,“校园霸凌”、“未成年犯罪”等字眼频繁跃入大众眼帘,比如前些时候发生的“大连13岁男孩杀人事件”,其残忍程度、犯案过程,让成年人都为止愕然,网络热议至今未消……
近日,一则6年前发生的“霸凌”案件被媒体重新报道,引起广泛议论。
究竟怎么一回事,我们先来看看当年的案件经过。
2014年4月30日,李小东等人在校殴打陈泗翰两次,放学后又将其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李小东当场死亡,陈泗翰重伤)。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由于媒体广泛报道,当年负责该案件的法院也发文表示“高度重视,重新展开调查”
贵州瓮安法院:【情况通报】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就我院曾办理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及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欢迎大家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
一个品学兼优的初中生,被一群“恶霸学生”恶意霸凌、围攻殴打,情急之中刺死霸凌者,自己也被刺成重伤,被判故意伤害罪而获刑8年,留下了前科,错过了人生最宝贵的求学时间,人生前途、轨迹、身心健康都被严重影响,可以说是一生尽毁。
陈泗翰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可以等待相关部门的再次重新调查。若查实他属于正当防卫,那必须为他洗清冤屈、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若查实确实是故意伤害,那就是其罪有应得。
相信相关部门,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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