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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京深立法保护“吹哨人”,武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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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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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北京市15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条例规定,任何人有权报告突发公卫事件隐患,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对非恶意的不实报告不予追究责任。


  该条例还规定,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后,可在情况紧急时越级报告。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公职人员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举报人个人信息应当保密。网友形容这是“李文亮条款”,北京也成为大陆第一个对“吹哨人”提供法律保障的城市。


  北京出台“李文亮条款”绝对是一条爆炸新闻。吴钩今天偶然才看到这条消息,还以为是假新闻,从网上查了查确实千真万确。而且,又发现在北京之前,深圳在8月也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同样鼓励公民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举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也规定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显然,京深立法保护“吹哨人”是为补上冠病疫情初期暴露的预警机制短板,委婉承认处理“吹哨人”的错误——这绝对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举动!当时,如果武汉有了这样的条例保护“吹哨人”,那么李文亮就不会被“训诫”,艾芬就不会被扣上“视武汉市自军运会以来的城建结果于不顾;影响武汉安定团结的罪人;破坏武汉市向前发展的元凶”三顶大帽子。


  更重要的是,如果武汉早有了这样的条例,不仅仅“吹哨人”不会被训诫和打压,特别是新冠病毒爆发初期,十万火急的疫情会让武汉1000万人在短时间迅速获悉,也许武汉就不会封城,确诊就一定不会是85414例,就不会有4634条生命消失,即使是4633!


  目前,虽然美帝主义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疫情烂得一团糟,与我们无关。可是,我们不能比烂啊!如果只会比烂,故意忽视自己的问题,中国就永远没有希望。我们不能忘记新冠去年底在武汉暴发后,李文亮医生等八名医务人员向外界发出预警,却被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训诫。我们决定不能忘记同为医生的艾芬在初期也因为向同事发出预警,遭到领导严厉斥责和打压。


  大家还记得17年前的2003吧,就在这一年,武汉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某收容站被活活打死事件震动中央。2003年8月1日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废止执行了半世纪的收容遣送制度是用大学生孙志刚的生命换来的!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今天,京深出台的“李文亮条款”,为“吹哨人”提供法律保障更来之不易,从某种意义上讲,很可能它是“吹哨人”李文亮和4000多条生命,乃至17年前(2003)因为非典死亡的800多条生命换来的!


  当然,虽有网民称:“向上报告和向公众报告是两码事。”但是,北京和深圳汲取血的教训,立法保护“吹哨人”毕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李文亮条款”无疑有益于千秋万代。


  一个好的制度、一条好的法规对亿万苍生的幸福生活,乃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亡息息相关!但愿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和出台“李文亮条款”,以后不再需要用生命来换了!


  京深立法保护“吹哨人”,武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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