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川工作和安家,可房子紧俏需摇号,在开发商德商处买到迎晖天玺的普通住房,可此开发商把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捆挷在一起,买了它的房却搭售了自家物业单位和每平米8元的物业费,不签物业合同就不卖房,没办法,明知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效合同](五)中所表述的情形,被卡住脖子也不得不签,各地方政府已明令禁止这种搭售合同,此外,《四川省物业管理细则规定》中的第三章,也明确:“物业单位和收费,需本着公开、公平丶公正的原则由市场竞争机制产生",政府对物业服务及交费的规定有很多,包括"物业收费的价格需与物业服务的等级挂勾",而政府规定的最高一级物业收费也没有超3元的,德商在物业服务和收费中存在很多问题,篇幅所限,难以全面闸述,会持续投述。在此提出如下建议:规范物业强制性收费,取缔不合规的搭售合同,让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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