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电网四川供电公司资中供电分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屹东违法犯罪的实名举报 @中纪委,四川纪委,国家能源监管办,国家能源四川监管办,国家电网四川供电公司纪委,内江市纪委: 现对国家电网四川供电公司资中供电分公司(下称:国网资中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屹东的违法犯罪事实做如下举报,希望以上相关部门做详细调查: 一 张屹东在任职国网四川内江供电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期间,其掌管物资采购大权,对物资设备材料供应商大量吃拿卡要,主动索取好处,谋求私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可以调取其在职期间采购的所有物资采购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高出比例惊人,是其与供应商串通,索取回扣后抬高价格,导致国有企业损失。 二 张屹东在任职国网四川内江供电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电网公司的各类废旧物资低价卖掉,谋取私利,具体可以调取其任职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期间的废旧物资处理合同,其处理价格远远低于市场废旧物资价格,是其与采购供应商串通,索取高额好处费的结果,导致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 张屹东2018年调任国网资中公司任职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其上任后,其法律意识淡薄,政治意识极差,官僚作风,对内大搞一言堂,把国有央企搞成了他个人的企业,独断专横,其中在任国网资中公司期间,引起的司法诉讼都高达几十起,各种侵权纠纷,经济纠纷,物权纠纷等,财产纠纷以及供用电合同纠纷,作为一个央企,天天打官司,月月打官司,浪费司法资源,且严重损坏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央企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 张屹东在任国网资中公司期间,利用国网供电公司掌握的供电资源,大搞市场垄断,严重违法电力法规里面的三指定原则,严重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业扩报装工程客户,也就是社会企业投资的房地产及工业项目企业,通过供电资源强制垄断配电工程,如果投资用电企业不把配电工程给张屹东指定的公司来承包的话,他就要求其控制的国网资中公司的营销部(办理用电手续的对外部门)严格按照他定的规矩来办理,他定的规矩就是他一句话,国家规范,国网省电力公司出台的相应规范他都不管,只要用电企业不给他配电工程,就是一句话,他只要想做的工程,就直接要求营销部把相关工程的动态直接向他个人汇报,什么副总等人员无权过问,甚至要求国网公司营销部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往死里整,1个月能办好的事情6个月都办不下来,反正通过各种办法搞用电企业,搞得用电的企业怨声载道,也搞得在资中承包工程的单位多次在四川省纪委,国网四川电力公司纪委,国家能源四川监管办进行实名举报,其背后的后台据说很硬,连内江市供电公司一把手都不放在眼里。 (其中资中凤凰城工程项目,资中国际商贸城工程项目,内江银宏机械公司工程,以及资中远达等工程项目都是深受张屹东毒害的工程项目)。 五 张屹东在资中任职期间,政治意识淡薄,毫无党性原则和底线,和资中县委县政府唱反调,资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一些对外招商政策上,政府要求供电公司等服务部门积极配合,结果张屹东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对县委县政府领导配合,但其私底下为了自己承包工程的私利,大搞垄断,严重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让外地来投资的各类企业在用电上遭受到了各种的拖延,怠慢以及各种打压,造成了一些工程项目的延期竣工投产等,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部分投资企业对于张屹东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作为党员的党性给与了极其差的评价,曾有相关企业在直接向内江市供电公司投诉举报后,张屹东利用其在内江供电公司的关系全部都摆平,用电企业无奈直接拿起法律武器,直接把张屹东任职的国网资中分公司起诉到法院。 六 张屹东作为央企地方公司的一把手,存在滥用职权,为亲戚朋友承揽工程,其大量非法获利等财产存放于其关系甚好的亲戚朋友名下,相关部门直接调查即可获取相关证据。 中纪委,四川纪委,国家能源监管办,国家能源四川监管办,国家电网四川供电公司纪委,内江市纪委,在依法治国且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在国有企业的各项改革推进中,在省市县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大力招商发展地方经济且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作为一个供电的央企一把手,应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大的发展政策保持一致,张屹东不但不积极配合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电力保证,反而大搞特权,滥用职权,贪污索贿,大搞垄断,法律意识淡薄,政治觉悟极低,党性原则早就被利益冲昏了头脑,难道国家的司法机关,纪律机关,国家电网,以及能源监管部门,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不应该严肃查处这样的腐败分子,深挖电力系统的笑面虎,两面派吗?肃法律威严,肃社会风气,肃社会公平,期待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国企蛀虫的查处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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