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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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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2:45
把'文章看完后,发现只是收容教育或者父母教育,处罚太清,等于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2:47
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2:55
那么确定后全国应当学校组织学习。。。不知者无罪;教育宣传在 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2:57
12到14岁这样就可以进网吧了,有自主能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2:58
看到这项提议真是大快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2:59
知道吃饭占便宜的人都不傻,按年龄就是个瞎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0
留着是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0
早该如此了!现在有的未满14周岁的人扬言我杀人没事的,可怕至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1
杀人尝命天经地义,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论对错!不应该有例外!有!也应该在对社会有大利益的前提下,为大众服务赎罪!终生被监控下生存!否则免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1
杀人尝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2
孩子不能追责,难道不可以追其父母的责吗?你是子不教父之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4
早就应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4
非常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5
十二岁至十四岁早该这样,自己的父母早点教育对社会有利,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09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11
实在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13
支持加强儿童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13:14
不官什么人都要一事同人,就是高扦子有关系啊之要不要关系一事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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