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简阳市,现居住于旌阳区石桥新村,事情是这样的,刚刚出社会,因工作需要再咸鱼平台购买了一辆轻便摩托车,线下微信进行了交易,当时没有向出售人要购车发票,只问他过户时,他只说不过户,当时我也没有想太多,也没有社会经验,就于2019年12月购买了这一辆车。于2020年6月4日,骑车由市医院到火车站接我朋友,在经过青衣江路口时被交警叫停停车检查,当时我态度端正的配合警察叔叔,当他查看到我车上的车牌与车不一致时,他说这个要罚款5000,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说我真的不是有意的这样做,可不可以减轻处理,因为刚刚出社会也没有挣多少钱,也不想给父母带来更多的压力,我父母都在农村务农,加上今年疫情影响,经济收入减少,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就自己默默的承担了。
最后因我准驾不符,未佩戴安全帽,车牌与车辆不一致(也简称套牌)一共处罚我5650元,没收轻便摩托车,没收驾驶证并重新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拿回驾驶证。
这一次的教训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从轻处理?这样的结果对于我来说有点冤也很惨,处罚力度是不是有点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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