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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请问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陈维波局长群众呼声是否能够听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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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们邮寄的《关于请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审查广安碧桂园整治楼梯间构造柱缺失方案的安全性等有关事项的紧急函》,我单位已于8月10收到。针对你们反映的广安碧桂园楼梯间漏设构造柱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该问题已于5月29日、6月3日、6月17日、9月3日、9月4日在麻辣社区等网络平台上多次进行跟帖回复并先后多次召开业主见面交流会进行沟通解决。现就相关问题再次向你们回复如下:
      1.关于三期部分楼栋局部楼梯栏板隔墙未设构造小柱的问题。经核实,确实存在有部分楼梯间栏板隔墙端头构造柱漏设的情况。我局已责成设计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督促建设单位聘请鉴定检测机构南充恒瑞检测有限公司对是否影响结构安全进行鉴定检验。经设计单位、鉴定单位确认砖砌栏板隔墙为楼梯使用维护结构,端头构造柱属二次构造规范要求,不参与结构受力计算,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但按规范应补设,补设后也不会对原有建筑及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我局立即责成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我局将加强对整改质量的监督跟踪,确保整改到位。此外,我局已于6月19日以书面的形式《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立即对碧桂园•翡翠湾三期工程进行自查的通知》(广区建质监〔2020〕1号)督促碧桂园公司及相关参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对涉及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落实。
      2.关于审查整改方案的问题。经有资质机构鉴定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属于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住建部80号令)相关规定,该类问题技术整改方案不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内容事项。施工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已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处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关于涉及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相关事宜。目前区执法局已介入调查处理。


       005)广安碧桂园22#楼梯间隔墙柱(1).pdf (875.22 KB, 下载次数: 4) 碧桂园(1).pdf (288.31 KB, 下载次数: 2) 附:相关技术鉴定报告及设计单位说明2份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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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2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0-27 0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老百姓,整个高层构造柱,拉墙钢筋,钢丝网都偷工减料,什么是部分

发表于 2020-10-27 0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是否存在保护伞?
发表于 2020-10-28 1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0-29 1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
发表于 2020-10-29 20: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0-30 0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局长,逃生通道砌墙的拉墙钢筋??钢丝网不挂了吗?

发表于 2020-11-1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他们现在这里也在动工,那里也在动工,是不是在整,还是其他

发表于 2020-11-1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一个问题反反复复发帖,投诉,有意义吗?不就是某些人想要碧桂园给封口费嘛,直接找碧桂园要赛。
发表于 2020-12-31 0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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