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神龙郦都小区住户,小区相邻的广安市第四幼儿园每天早上8:10-9:15一个小时左右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播放音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不能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请相关部门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幼儿园不是法外之地,给人民阅卷一个满意答案。广安市第四幼儿园至开学以来,每天早上8:10开始播放音乐,严重影响老人、婴幼儿、夜班工作等特定人群休息。
据了解,此时间段为幼儿园入园时间,国家并无明文规定幼儿入园必须播放音乐,如果长期在此时间段播放音乐势必影响居民生活。最近已有本小区居民通过市长信箱反映该情况,但相关部门以《3至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为由继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请监管部门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幼儿园不是法外之地:一、根据教育部《3至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仅规定幼儿每天在户外活动2小时,但并没明确规定户外活动时必须播放音乐;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不能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周围,禁止从事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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