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部分的离婚纠纷类网友留言咨询这样一个问题“离婚中对方不承认共同债务怎么办?”,并且这些债务很多都是因为结婚时买房装修找家人借的钱,对方不愿意承担让网友很是烦恼,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解决大家心中的疑问。 离婚中对方不承认共同债务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并且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中有做出这样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但是还有这样一个例外需要大家注意哦: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我们的婚内共同债务都是需要承担的,只要有证据证明,那么不管对方怎么赖都是需要承担的,如果遇到对方态度强硬不愿意承担的情况是可以去到法院起诉,根据判决情况来进行执行的。对于这方面不懂的也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律师哦。 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顶泰律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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