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最近出了一份关于农村建房的通知,提出将统筹谋划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同时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通知》强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享受“一户一宅”的,不得再申请或审批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我的老家在资阳安岳,因为父母年迈,又过不惯城里生活,就准备回农村生活,但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又久未住人,已经成为危房,所以国庆节期间就回去着手重建住房,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农村建房存在不少问题和阻力,而且这个新出台的通知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是建房申请审批慢,从提交申请到审批下来,需要经过村、乡、镇、县,层层审批、备案,办完手续起码要花几个月时间。一级一级找不同的部门,脚都跑大了,关键还不一定能办得下来。之前听同村建房的邻居说,还花了几千块钱找关系才办下来建房许可。由于审批老是办不下来,有些村民只能未批先建,结果还被认定为违规。这个到底是村民的责任还是办事部门效率太低的原因?
二是建房新政涉嫌“一刀切”,建房面积标准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去办手续的过程中,办事人员说,我家两个人的户口最多能修90平。要知道,我家原屋基证上宅基地面积是170多,虽然现在户口本上只有两个人,但还有几个子女户口迁到城镇,时不时都要回来居住一段时间。批准的这几十平的面积根本不够住!国家鼓励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结果房屋越建越小,都没地方住了,还怎么改善居住环境?
三是建房政策不完善、不透明。据我了解,村民大多都不清楚现在建房有些什么要求和手续,更不知道建房个人面积要求不能超过30平米。新出台的通知也没有明确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如何处置,按照我家以前的在籍人口5人算,150平是合规的,但现在子女迁走后,两个人的户口,这150是不是就属于超标了?另外,这30平米是指宅基地面积还是总平均面积?如果修两层,那是不是可以修6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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