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钱蓉: 关于你反映的“邻水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和黑恶势力狼狈为奸买标,卖标,串标”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庚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你提到的“10月15日,在交易中心现场接到交易中心通知,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大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拥有在建项目,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云晖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一事。 丰禾镇吉安村等三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邻政采〔2020〕204号)于2020年10月14日在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评标专家推荐意见确定。经调查核实,10月15日,我办未收到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书面报告,也无一人告知四川云晖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2、关于你提到的“号码为17628955999的电话持有人说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可以更改项目经理”一事。 经调查核实,我办相关人员均对此号码不熟悉,也不认识此号码持有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十条的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变更须经过其他有权部门同意,我办只是政府采购的执行部门,无其他行政职能,更无权办理项目经理的变更。 3、关于你提到的”本应及时公示的评标结果,一直未公示,2020年10月26日公示中标公司为四川大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事。 丰禾镇吉安村等三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邻政采[2020]204号)于2020年10月14日经过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成交候选人(6家供应商并列第一),并出具了书面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我办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了评标结果,并将评标报告交给采购人,告知他们须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评标报告返回我办。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17时我办收到采购人(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返回的本项目评标报告后,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于2020年10月2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于以上事实你反映的事项均不属实。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强化管理,严格依法、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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