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前夫妻离婚后,经常不交往,也有不让孩子和父亲和母亲交往的人。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不同意怎么办?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如何防止离婚后看孩子的知识。欢迎阅读! 离婚后对方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有约定的,在判决中确认,探视权按判决行使。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对有配合义务的人进行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不给探视权,可以起诉法院给探视权,法院判决行使方式和地点。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探望孩子,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的协协商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如果父亲或母亲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应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说明(一)】 第24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不涉及探视权,当事人就探视权单独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受理。 第25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过程中,要求终止探视权,经双方协商,人民法院认为,如果需要终止探视权,应依法作出裁定。暂停探视权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行使探视权。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绝探视儿童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应依法强制执行,即拒绝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责任的个人和公司,应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强制执行儿童的人身和探视行为。 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 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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