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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信息 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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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虚假信息 一男子获刑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显飞) 黑龙江男子王某,根据观测资料和自己的研究,擅自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地震的虚假信息,致使谣言四起,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恐慌。日前,阆中市人民法院以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48岁的王某, 大学本科文化,是黑龙江省鹤岗市人,现居住在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王某根据观测资料和自己的研究结果, 在没有向任何法律规定的单位报告的情况下, 擅自先后在2018年6月7日至7月9日期间, 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古天文学者王×”发布4篇文章,向社会散播其编造的虚假地震灾情预报消息, 共获得点击浏览量12.9万余次。相关地震灾情谣言迅速在微信群、 微信朋友圈、 新浪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上大量传播、转发、评论,引起各地群众恐慌, 致使四川省地震局,甘孜州、小金县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应对, 对该谣言进行多渠道广泛辟谣,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2019年11月5日, 阆中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传唤到案, 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期间,王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阆中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编造虚假的地震灾情预报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坦白认罪并悔罪,可从轻处罚。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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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20-11-3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当地还是很谨慎的,事情过了很久以后才定案,就害怕判了以后却真的发生了,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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