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改进工作作风,对来文来电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办理,同时提升统筹管理水平,合理安排人员及分工……”青川县某单位办公室主任张某在接受提醒谈话时表态说。
张某因领取领导批示件后,未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未及时按程序处理,严重影响工作推进而被通报批评。经青川县纪委监委专题会讨论决定给予张某提醒谈话处理。
坚持严格把守干部业务能力关、程序报批关和监督管理关,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是青川县纪委监委不断研究的课题。
在青川县纪委监委“廉韵大讲堂”上,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正在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第一种形态”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掌握14项“第一种形态”适用情形,统一各项组织措施文书标准,在场的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了如何准确妥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
“把功夫下在第一道关口上,要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处置尺度标准,进一步规范处置程序,青川县纪委监委建立“第一种形态”处理专题会研判制度,同时画出“流程图”,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提处理意见,相关负责同志在专题会上对具体处理原因和处理意见进行汇报,明确处理结果须经专题会讨论后才可定论。严格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手册》拟定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报告,一步步通过划分责任、列出任务、明确方法措施,将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任进行了清单式的细化。
“详尽的流程和措施,对我们日常的具体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同时也让我们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一名派驻机构负责人如是说。
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青川县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建立对象监管台账的方式,全面掌握处理对象的数量、现状以及基本情况。对每一处理对象严格实施跟踪管理制度,对其思想动态、问题整改落实等进行跟踪了解,帮助尽快纠偏纠差,耐心做好谈话对象的心理疏导工作,使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确保谈话既有“重度”又有“温度”。
“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尤其要做到精准防范、精准发现、精准施治,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让党员干部体会到‘另类关爱’,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青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