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冕宁县永一畜牧白泥村养猪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概要 项目名称:冕宁县永一畜牧白泥村养猪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冕宁县泸沽镇白泥村四组 项目概况:,冕宁县永一畜牧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冕宁县永一畜牧白泥村养猪场,项目占地68.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存栏量14000头的现代化生猪育肥场,主要包括10栋猪舍,饲料仓库、消毒间、管理用房、兽医间及相关环保、附属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eL9fRMqQSZ2_NQUP6f1xA 提取码:f41a 3)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纸质 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冕宁县永一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8980078999 地址:冕宁县泸沽镇白泥村四组 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1栋4单元(B座)28层。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282882614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厂址为中心,向外扩3km的范围)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pbkW1kiKqCjrFsN6ngmfQ 提取码:2km3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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