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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乡杂谈] 苍溪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还是要认真点啊[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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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闲来无事网上乱逛,偶然间看到了一个网友发的。说是昨天路过县新司法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上的标语,居然是照搬别的地方的。其实这种标语就算有雷同也没啥子,借鉴其他优秀的标语也没问题,但关键是你不能把地方都照搬照抄噻。这就跟以前的“大概八点二十发”差不多,也有人说“这个像不像小时候抄作业,连别人学号一起抄上了”直接就露馅了,也说明了工作人员确实不够认真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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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1月17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苍溪县当地

发表于 2020-11-1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照抄水平不行啊
发表于 2020-11-1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啥都学义乌……
发表于 2020-11-1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谨代表义乌人民感谢苍溪县司法局……
发表于 2020-11-1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苍溪县财政局收回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司法津贴1200元/月。

发表于 2020-11-2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看得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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