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幼儿园(下简称“哈幼”)作为一所公办幼儿园,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试行)》这样一份不适用于公办幼儿园的文件为依据,对今年新入学的学生上涨保教费,并且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而此前园方未就相关事项与家长进行过任何沟通,或进行公示。
恳请天府新区领导了解核实情况后回复:哈幼是否是公办幼儿园,涨价是否有政策支持,现金收费是否合规?
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幼儿园(下简称“哈幼”)于2020年11月11日通知今年新入校(包括小班、中班及大班新转入)的学生家长,保教费由原600元/月上涨至1200元/月,并要求以现金方式尽快支付。 对于涨价原因,园方给出的依据是《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这份文件中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二级园1200元/生·月”。
《办法》适用范围是“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而根据哈幼章程,该园是公办幼儿园,显然上述《办法》并不适用。
园方以一份并不适用的政策作为依据上涨学费,并且在9月1日入学后至11月11日两个多月时间内,从未就此事与家长有过沟通,或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并且在与家长沟通过程中,也未能拿出其他有效依据作为涨价理由;并以“创新”、“普惠性学位”等说法,对幼儿园是否为公办含糊其辞;而对于以现金形式收取,园方给出的理由是“银行收费窗口已关闭”,事后经部分家长与银行沟通,发现并无此情况。
以上种种,引起家长强烈不满。
针对这些情况,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恳请天府新区领导了解情况后可以对以下问题进行回应:
1.哈幼是否是公办性质?
2.如果是公办性质,是否上述《办法》不适用,而应该继续执行省市区规定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即二级园600元/生·月)?
3.如果不是公办性质,那么章程及其他公开材料是否存在欺诈?
4.如果不是公办性质,并且也未进入天府新区认定的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是否也不应按照二级园1200元/生·月的标准执行?
5.综合以上,幼儿园采用“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对新生保教费进行涨价的做法是否成立? 如果旧的价格体系、收费标准在新时期确实不适用了,作为学生家长,我欣然接受涨价,但这必须是建立在有合理依据、正确流程基础上的。 恳请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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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天府新区政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20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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