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绵阳市三台县的一名乡村教师。今年三台县教体局、三台县人社局联合出台了一项规定,让全县晋升职称的教师颇为头痛。
近年来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乡村教育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乡村教育发展的惠民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为了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相继出台被套文件。如:在农村任教满三十年的乡村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不受指标的限制。中央和省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长年坚守在乡村教育的老师们开辟一条职称晋升的绿色通道。这些优惠政策让老教师欢喜,也让年轻教师看到了希望,更加坚定了他们坚守乡村教育的信心。
三台县教体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本应不折不扣的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为全县教师晋升职称做好服务工作。然而他们想方设法制订政策阻碍教师晋升职称。如:今年规定“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有雷同的教师不予申报高一级职称。”我不知道三台县教体局这一规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我知道就这一条规定把百分之八十的评职教师拒之门外,让他们如坐针毡寝食难安!教师们的年度考核表每年都要上交教体局和人社局审查盖章,他们从没提出任何异议,现在突然规定五年之内有雷同者不予申报职称。这不明摆着专门为教师评职设障吗?请求为我们三台的教师们解决评职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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