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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哈尔滨人民检察院对“”可悲之人“”吴德仁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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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刺死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人民法庭负责人郝剑法官的犯罪嫌疑人吴德仁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吴德仁系郝剑法官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2020年7月8日,其妻子关某某以吴德仁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作为原告向双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吴德仁离婚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案由郝剑法官承办,并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该案事实、证据,双城区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准予关某某与吴德仁离婚;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一处归吴德仁所有,吴德仁给付关某某房屋折价款8万元;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债务10万元,由二人各承担5万元;吴德仁给付关某某家庭养猪收益20万元。吴德仁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并就财产分割和索要原告提交的房产证等问题多次到周家法庭找郝剑法官无理取闹。
  11月13日12时20分许,郝剑法官在周家法庭的收发室被犯罪嫌疑人吴德仁持刀捅刺,经抢救无效死亡。吴德仁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安机关审讯,吴德仁对因不服离婚判决,酒后持尖刀将郝剑刺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社会既不能容忍暴力凶杀,更不能容忍徇私情而枉法律,也不能容忍法官对裁判不释法说理乱忽悠。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观水浒传那些可怜的好汉们,杀官都是被官逼出来的无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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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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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汤锅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自持独立审判权,竭尽全力徇私舞弊,在裁判上尽说空话,套话,拒不释法明理,将裁判整成无人能看懂的天书,者也是法官们自己为自己的被杀掘墓。只要是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法院的门有多难进,法官的脸有多难看,法院的裁判有谁能看懂。比如四川省巴中市中级法院2012年11月29日作出的(2011)巴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查明原判熊医生非法行医罪不能成立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变更起诉罪名改判熊医生医疗事故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熊医生不服,以适用二审程序再审变更起诉罪名改判的医疗事故罪,其审判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再审,但法院及检察院均认定,其审判程序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可就是不说,适用二审程序再审可以变更起诉罪名改判的法律规定出自于那不法律第几条,几款,为什么对熊医生判医疗事故罪可以突破两审终审制原则,介意一审定终生。你说这巴中法院检察院还要脸吗?熊医生申诉认为:由于公安机关没有提取到案中死者在医生陪护转院途中属于的死亡记录及病情记录,没有提取到死者的病历及相关医疗文件,加之法医尸检超过法定时间,且无病检报告,无法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由于无证据证明熊医生的行为与案中就诊人伤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虽然法院及检察院坚持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就是不能拿出案中就诊人伤亡原因的鉴定意见,找不到熊医生的行为与就诊人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你能说这巴中法院还要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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