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装修保证金2000元和垃圾清运费6元每平方收取的问题
2020年11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广安府办法【2020】38号)文件《广安市前期物业费管理办法》、(广市建局【2020】300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广安市前期物业费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装饰装修保证金,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为其装饰装修活动提供垃圾及废弃物清运等服务,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对该企业所收业主装修保证金问题已责令该企业立即退还业主。根据文件要求装修垃圾清运费用,按专有部分产权面积计算每平方不超过5元。该物业企业收6元每平方垃圾清运费包含装修管理费,按专有部分产权面积计算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0.03元,收费期限不超过5个月。其收费未超过政府参考价标准。
二、关于物业是否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经查,四川梓盛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公开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于2016年7月依法引进了深圳市铁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分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
三、关于交房是否进行了承接查验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新建住宅物业实行物业交付承接查验制度。该小区于2020年10月20日交房,但未按规定进行承接查验制度。我局已责令物业限期整改。
四、关于收取费用与服务怎么不对等的问题
经查,深圳市铁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分公司备案服务等级为一级服务等级。根据(广安府办法【2020】38号)文件第十条之规定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人服务质量的监督,对达不到相应等级服务质量标准的,应督处整改或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对拒不整改的,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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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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