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在麻辣论坛反映“南江县石人山小区佳美物业违法施工 ”一贴的回复
网友“令藻诬”: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26日在游鸽网上反映“南江县石人山小区5-6号楼石人山路140号,佳美物业多次违法施工,未办理任何施工手续,对大楼主体结构破坏,造成整栋楼严重走样,裂缝,掉落外墙。对这种违法施工应该立即停止,吊销其物业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一事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人员现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石人山小区5-6号楼2013年开发结束以后,负一至负八楼除负5楼半层被“川越教育”租赁,负七楼有少部分被“三圆教育”租赁外,其余全部空置,规划验收是非住宅用房(开发商说的有竣工验收单)。负六楼以前被用作停车场,供免费停车,物业公司也没收取任何费用。开发公司在施工之前,于10月26日、11月28日两次出通知,张贴于车道进口和一楼“公示栏”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同时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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