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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民法典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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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的夫妻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那么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可是离婚也是有条件的,不是说自己想离就离,那么民法典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帮助。南京律师
一、民法典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第一个条件是协商好的可以自愿离婚,第二个条件是如果无法调解的离婚,那么是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而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 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组织庭审后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法院出具离婚判决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好的自愿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有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找法网小编已为读者们整理了以上的资料,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找法网小编,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回答。南京律师:http://china.findlaw.cn/na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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