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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易天笑:谁让8000亿血汗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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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文 3000字,阅读估计需要 5分钟。





一、政策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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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

8月20日,郭树清回答央视新闻时表示:“出借人的资金还有8000多亿没回收,涉及几千万人”。
P2P的归零史,就是8000多亿资金的消亡史;就是上千万出借人倾家荡产乃至家破人亡的血泪史。
P2P平台已经全归零!但是其中的教训不能全归零!

跟这些年出事的案例类似,中国某行业的快速发展再突然暴雷,背后都有政策的影子。
没有政策的助力,单靠企业的自觉行为,行业的自我发展,很难一哄而上,不可收拾。

在短短几年间,国内的P2P平台从无到有,高峰时期发展到6000多家。
P2P平台能够快速成长,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其高额回报率,而是有了政策这个第一推动力。

P2P给我们的第一大教训,就是政策的不科学,或者过分热心,成了推动P2P行业的东风,并被一些不法分子很快将这个产业引向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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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居民财富增加难,政府于是倡导互联网金融,特别是所谓普惠金融。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几次三番给“互联网金融”频吹暖风,希望帮助民营企业融资解困,又增加老百姓“财产性收入”。

2014年两会,互联网金融首次登上了政府工作报告,位列三大关键词之首。
政府工作报告金融改革部分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吹响号角。

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
在回顾2014年工作时,提及“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
在谈到2015年工作时,再次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再擂战鼓。

2015年7月18日,为落实两会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两会春分浩荡,P2P平台想不火都难!





二、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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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给我们的第二大教训,就是监管没有及时补位,再出手已是清算。

短短几年间,国内的P2P平台发展到几千家,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监管环境过于宽松。

众所周知,我国对于金融行业的准入一直设置极高的门槛,无论从事银行、保险、证券还是信托等等,这些传统金融行业都需要获得极其稀缺的牌照才可以经营,金融业是我国最难进入的垄断行业之一。

按理,即使有了政策这个第一推动力,只要监管到位,P2P也能比较健康平稳发展。

但是,P2P兴起之后,因为头顶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光环,被寄予了改变中国传统金融弊端的厚望。

监管层或许是担心过度监管会扼杀创新,对P2P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宽松,对P2P行业几乎没有任何准入限制,不仅不要求申请金融牌照,甚至连起码的备案制都没有,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之低超出想象。

直到2015年7月,我国网贷P2P一直处于法规和监管空白期。
尽管2015年7月和12月相继下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但并未真正落到实处,网贷P2P平台实际运营事实上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

例如,上述两个文件中关于信息披露、资金分离、直接借贷、风险提示、银行托管、出借人教育等一系列规定,均未得以监管落实。

短短几年之间,全国各地涌现出了数千家P2P平台,这样的发展速度,大量的P2P平台必然是良莠不齐。

事实上,过去数年,在P2P之外,面对金融持牌机构的“花式创新”,监管部门怕担上阻碍创新的名声,使得日后对套利业务和通道业务的整治成本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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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网贷行业进入快速增长期。但由于监管缺位,大量网贷平台由信息中介异化成信用中介,将出借款或自融或挥霍或转移。

监管缺失的网贷行业为不法分子大肆行骗捞金提供了便利条件。
到2017年,该行业已野蛮暴增至6000多家。

由于监管缺失,使得行业乱象丛生:有的平台在淘宝上购买一个模板就能上线,或者跑路后直接再克隆一个平台继续诈骗捞金。

监管的滞后(“事后立法”)导致了悲剧和恶果:无一家平台合法,平台的非法性使平台借贷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出借人失去法律身份),平台的非法性产生了业内借款人反催收逃废债,由此引发行业系统风险。

监管长期缺失造成行业风险积聚,最终集中爆发。

在2018年市场信心被击溃,地方政府在被明确为监管主体责任后,凌厉出手,关停并转,刑事立案,清退成为独木桥

互联网金融一开始没人管,任其野蛮发展。等到蕴含的风险开始全面爆发,就集中清理整治。

常规化的金融监管工作,变为“运动式”的风险整治活动,一刀切式的暴力清退。

“扼杀性立法”导致几千家平台无一“合规”,导致借贷合同作废,导致“逃废债”的“老赖”成堆。

P2P作为普惠金融的新兴业态之一,从鼓励创新,野蛮生长,到严管整治,全面取缔;自始至终没有行业标准、没有监管部门,仅一纸《管理暂行办法》还没来得及“转正”,一盆污水连孩子一起泼了出去

可谓是中国金融史上前所未有的闹剧加悲剧。

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风风火火,创新意识让世人称羡,但是诸如共享单车、P2P、长租公寓暴雷事件,也让人担忧,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背后还有多少风险和危机?




三、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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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P2P的前车之鉴,无论是从政策导向还是从监管治理,国家开始高度重视互联网平台经济没有规范、监管的社会危害。

网络小贷遭遇严监管,也就并不意外了。

“四合一”约谈,出台两个文件,蚂蚁停止上市。

11月14日,“第11届财新峰会:重建全球信任”,多位监管部门人士和专家再度点名马云、蚂蚁:创新不能沦为破坏规则的利己。
一致表示,对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的改革方向要全面转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11月17日,央行行长易纲又一次点名蚂蚁,重磅发文《再论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及政策含义》,提到“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
再次重申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需要持牌经营,保持准入门槛。

11月28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北京参加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时称,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

这一个月来,对金融持牌和监管的强调,对金融创新的审视,不绝于耳。

曾经叫嚣着“改变银行”、践行普惠金融的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银行,却改变了几千万个家庭的命运。

政府终于不再动不动就拍脑袋搞什么的互联网金融,毕竟明摆着是创伤,没必要要当成创新。

说多少监管的成绩,不如老百姓在各类信息载体上看不到这类金融诈骗推广。

在互联网创新大潮之下,监管如何避免扼杀创新,又不至于过度放纵风险,这可能是未来很多年都需要面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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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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