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最多?哪些行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12月2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成都交警支队联合举办了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公安部门对2020年全省公安交管工作进行了盘点,并发布了2020年全省十大违法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十大最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记者从现场获悉,在全省十大违法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排名前三的是违法停车、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和超速,上述三项违法行为的数量,占总数的43.87%。其中,违法停车达15.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占14.88%,超速占13.79%。其次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分别占8.27%和7.93%。然后,依次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安全设施不全及货车违反规定载人,占比在4.45%—2.18%之间。
此外,在公布的“十大最易引起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位居前三,其次分别是操作不当、违反交通信号、违法会车、违法超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法超车、逆行、超速行驶。
成都道路交通流量增长:交通安全不放松
据悉,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598万辆,驾驶人数量达到 813 余万人,注册电动自行车464万余辆,均在全国排名靠前,道路交通管理任务繁重而艰巨。成都交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安排,大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紧盯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除和重点违法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更加广泛地参与到交通治理中来。截至目前,“蓉e行”平台注册用户数已突破 550万人,市民举报违法205 万笔、上报交安设施故障1.2万笔、主动停驶私家车20.3万人次,为实现城市交通共建共治共享提供了有利条件。
全省10大最易引起交通事故的行为
1、未按规定让行
2、无证驾驶️
3、醉酒驾驶️
4、操作不当️
5、违反交通信号️
6、违法会车
7、违法超车
8、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9、逆行
10、超速行驶️
全省10大违法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
1、违法停车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3、超速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
6、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7、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9、安全设施不全
10、货车违反规定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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