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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禁渔钓鱼被抓多久能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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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由于无聊,下午去渠江用4根海杆单钩泥鳅做鱼饵钓鱼被抓。(当时不清楚此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在这之前只听说长江十年禁渔,未看到相关通告内容。不知道渠江是禁渔区的情况下进行了钓鱼违法行为)
被执法人员抓获时,现场检查有4根海杆单钩钓鱼{泥鳅做鱼饵}鱼伞鱼包,没有鱼获。
之后在农业局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后面又做了询问笔录。请问这种相关证据明确[海杆4根及买的鱼饵泥鳅]情况下,多久能出处理结果?现已过去半个月还没有结果。这效率是否过慢。

由于隐私具体是那个农业局在这里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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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调查取证困难等特殊情况六个月内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报经上一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年。”的规定,普通案件6个月内出处理结果,案件复杂的1年内出结果都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20-12-4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办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检验、检测、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楼主| 发表于 2020-12-4 0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所有的材料都齐全,也要6个月。是不是太长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12-4 0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人中的陌生人 发表于 2020-12-4 08:30
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 ...

问题是所有的材料都齐全,也要6个月。是不是太长了

发表于 2020-12-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人单杆单钩属于娱乐性钓鱼,超过后就按生产性捕捞性质算。

发表于 2020-12-4 1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4 1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熊叔叔 发表于 2020-12-4 09:58
单人单杆单钩属于娱乐性钓鱼,超过后就按生产性捕捞性质算。

没有鱼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理得有相关文件依据。相关证据齐全,这么久不出处理结果,是否存在拖延,,,,

发表于 2020-12-4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 执法人员当时录像没有。第二,执法人员给你出示执法证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20-12-4 2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什么名字 发表于 2020-12-4 14:58
第一 执法人员当时录像没有。第二,执法人员给你出示执法证没有

这些都有,现在就是拖着不出结果

发表于 2020-12-6 1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泥鳅党人人得而诛之!建议有关部门严处你这种人!还好意思在这里唧唧歪歪!

发表于 2020-12-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两句。
1.现在自然水域只能单人单钩,不能用盘子钩,你的打了4根海竿,海竿都是带轮子的,所以。。。
2.泥鳅党钓鱼人都知道这是被禁止的,这种钓法对鱼群伤害性极大,一天可以上百斤的,所以。。。
3.渠江属于长江的二级支流,整个长江流域都已经禁渔,手竿去钓谁管你,所以。。。
4.逮到了现场就只有认栽,文件我在网上看到过的,所以。。。

发表于 2020-12-7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瓜娃儿,你怎么不下网用电打鱼,我觉得四根杆杆太少了!你就应该吃牢饭

发表于 2020-12-7 1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钓鱼都是娱乐性,休闲性,一杆一钩!你搞四杆多钩而且还用泥鳅作饵,钓鱼人都知道你这种做法性质多恶劣!不仅对鱼伤害大,还破坏环境,要是老子看到你龟儿这么钓,非给你两耳屎!一耳屎是你不讲钓德,另一耳屎是替钓鱼人打的!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12-7 1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莫语回声 发表于 2020-12-7 11:19
钓鱼都是娱乐性,休闲性,一杆一钩!你搞四杆多钩而且还用泥鳅作饵,钓鱼人都知道你这种做法性质多恶劣!不 ...

霸气

 楼主| 发表于 2020-12-8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那里看到我多钩了,就算是我违法了,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你在这里BB说得你很懂似的。看不懂标题,就把眼镜带好,仔细看。一上来就在那里叫。

 楼主| 发表于 2020-12-8 2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过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我不知道泥鳅是禁用,我是看到别人在钓,初次尝试。其次我没有鱼获。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禁用鱼具和鱼获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情节严重。没有相关文件说多杆钓鱼,泥鳅做饵的相关处罚。再说我只是问,一个小案件拖这么久不给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20-12-8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衡傅液 发表于 2020-12-8 20:45
我也看过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我不知道泥鳅是禁用,我是看到别人在钓,初次尝试。其次我没有鱼获。根据渔业 ...

满口胡话!四根海杆用泥鳅你给我说是初次钓鱼?你这种人真应该严惩!
发表于 2020-12-9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上述规定,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均有可能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你自己看哈,自己钓鱼是否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采用的方法是否属于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上确定的禁用工具或者禁用方法(《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我只是一个文字搬运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20-12-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1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我市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二、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执法监督: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阻碍农业渔政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社会监督: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广大群众有权向公安、农业农村(渔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广安市公安局:110;广安市农业农村局:2335974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2222176;前锋区农业农村局:6970660;华蓥市农业农村局:4825363;岳池县农业农村局:5303801;武胜县水产渔政局:6220660;邻水县农业农村局:3222801 ;广安经开区农村工作局:2606930;枣山园区农村工作局:2561362 ;协兴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2990033
特此通告。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广安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5日
认真读一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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