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法院:
你院作为一个区域重要的司法机构,都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在本人回复你院所述的几方面问题:
1、根据实事和《庭审笔录》显示:关于你院受理(审理)我给童坤洋担保一案于2018年10月10日我如期应诉,当庭质证时发现:原告起诉我们出示的唯一实体证据《保证合同》并非我本人签字捺印,当庭我书写了《鉴定申请》,法院休庭,你院法官并未对我在庭审中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请求作出明确的回复。试问:这是你院审理案件对待被告合法请求的方式吗?难道你院审判案件就这样独断专行吗?
2、根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同年10月18日你院复庭,未经合法传唤我就开始审案,根据《判决书》时间显示当日就作出了草率的判决。你认为一个法院法官审理案件严重程序违,肆意剥夺一个公民的辩论权在你院属于正常现象吗?
3、根据该案《卷宗》显示:在庭审中经原、被告质证的唯一实体证据《保证合同》虽被我质疑上面的签字捺印是伪造的,为何在你院的法官手中不翼而飞?难道你院法官连一份重要的唯一实体证据都保护不了吗?还是有意让这份《保证合同》消失在该案卷宗当中?
4、根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你院法官肆意不按规定送达《判决书》导致我至今未收到属于我的那份《判决书》原件。你院法官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还是什么原因让他这样做?在我们老百姓眼中《判决书》是很重要的,可在你院法官眼中难道就只是几张纸而已吗?就是因为你院法官这种行为剥夺了我上诉的权利和机会,你院可否告诉我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真正原因?作为审判法官,把公民的合法权益当成了什么?是法官缺乏这方面的意识还是他有意识这样做?敬请告诉我及社会一准确的答案。
5、根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你院记录在卷我放弃鉴定的《情况说明》未经我本人知晓就单方面认定我放弃鉴定的法律依据。难道你院审理案件就凭法官单方面认定无需当事人依法确认吗?试问:在你院也属于正常现象吗?你院作为审判机关把公民的合法权益当成了什么?将党和人民对你院的信任与寄托当成了什么?公平何在?正义何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哪里了?
6、关于回复的你院于2020年8月21日驳回了农商银行对冯俊贵等5人的起诉,但我至今未收到你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难道你院驳回原告的诉讼仅属于内部决定吗?无需向本案被告送达《判决书》或《裁定书》吗?至于说移送公安机关我也没有收到你院任何《裁定书》至于伪造证件的事情,也请你院看清楚,本人提供的担保材料都有我的签字捺印。没有我签字捺印的资料一律与我无关。
7、关于你院所谓的为正视听,我的案件进入你院执行程序全拜你院所赐:当你院对这个案件草率的作出判决之前,我是一个优质的民营企业,爱心企业,个人也获得巴中市返乡创业之星,巴中市创业大赛三等奖,没有任何官司和纠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你院将我列入了失信人名单并通过多种方式到处传播,给我个人形象严重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长期冻结我所有帐户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及贷款到期无法续贷,从你院将我列入失信人名单至今年4月30我收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认定你院审理该案件程序严重违法的事实。走这个司法程序就耗了我整整一年的时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个人被你院弄得身败名裂,这些都是你院法官所作所为所致我今天的局面。我在饱受着你院带给我的伤痛与煎熬,而造成这件事情的法官依然早九晚五,我们老百姓合法权益在你们法院就什么都不是了吗?融资贷款是每个企业的必经之路,你院法官的所作所为成为我企资金断链的主要原因,如今举国上下都在关注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壮大,你院在我这个案件上来讲是否与党的政策方针背道而驰。这样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如何生存,地方经济如何发展?
8、关于你院提出媒界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综上所述所有事实,均有法律依据。当相关部门调查时我会将所有材料呈现。
9、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我作为一个知情义、懂感恩、要阳光的恩阳人,感谢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我发展的支持和关怀,洗刷冤屈后我会一如既往的牢记社会责任。
冯俊贵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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