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天悦湾3期房产证何时能办下来”的问题收悉,我局针对您所反映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向您做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一、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总证)的,不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分证)及其他类型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分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共同填写);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其他必要材料是指:房产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业主身份证明、委托书、询问记录、房屋分户勘丈表、宗地分割面积测绘图等。
二、经核实,天悦湾3期(5、6、7栋及地下室)开发企业正在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总证),现开发企业正在委托德阳市勘察测绘设计院作宗地分户测绘,待宗地分户测绘完成并出具宗地分户测绘报告后,我局将尽快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在完成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可与天悦湾开发企业到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分证)。待其向我局提交申请资料后,我局将按规定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您对该问题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8—2506830进行咨询。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