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135|评论: 0

[法律咨询] 民法典已有一儿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2-10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可以收养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而收养关系是办理收养登记后才成立的。收养人可以和送养人签订送养协议,那么民法典已有一儿女可不可以再收养孩子?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北京律师热线咨询
一、民法典已有一儿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收养人只有有一个子女时,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有两个子女的,不能再收养,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的条件之一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所以只有一名子女的,可以收养一个孩子。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不受该条件限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杭州律师咨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