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兴,男,汉族,52岁,住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东方村八组,身份证号,51082219681012147X,电话,18784943645:
一、我被青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刘强枉法判决一案,我父亲陈友贵去找了青川县政法委,刘强(庭长)和司法所王明良在西街一路时,王明良把我父亲打伤住进医院。
二、我被青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刘强枉法判决一案,导致我一家4囗人妻离子散,我有结婚证没有女人已经二十多年,有户口没有住房,无半瓦遮身,更无生活来源。
特恳请四川省委书记依法行政,纠正冤假错案,解决我的婚姻和住房问题为谢!!!
此致
陈明兴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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