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局回复“对存在多家企业重复申报嫌疑等情况的人员认定为‘多家企业执业’”仅仅只是陈述了贵局行政审批人员的做法,因为目前并无任何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能重复申报,因此此判断毫无法律依据。照此做法,我们来做一个假设:笔者认为何婉吃拿卡要,请何婉提供具体证明(如个人资产、银行流水、婚姻状况等),虽然笔者要求的具体证明也没有法律依据,但笔者只是参照何婉的做法来进行的假设,如不能提供具体证明,否则就是吃拿卡要。所以,“何婉做法:我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你说了不算”的说法成立。 二、技术负责人业绩问题,何婉称要取得职称后才会有业绩。而事实上没有业绩根本就不能取得职称,这么不专业的说法是代表建设局的水平吗?有音频资料随时可以上传提供。 三、资质申报文件明确规定社保实行承诺制,而贵局何婉反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难道社保承诺制在贵局也只是一句空话? 四、……哎,算了,问题太多,就不一一赘述,如果何婉还是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话,笔者再一一赘述。 为避免继续加大对贵局的负面影响,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 二、请贵局对相关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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