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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承平盛世四期人防车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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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修建商品房小区是应当建设相应的人防设施,而且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缴纳人防费由相关部门异地修建,二种是自己修建。目前整个广安包括各区县几乎都没有自己修建人防工程的情况,绝大部分开发商都是以缴纳人防费的方式履行这个义务。
承平盛世4期在售卖车位时,从未告知业主下面车位一大半都是人防工程,且是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统一售价,没有区分,明显是为了节约应该缴纳的人防费用,而直接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新闻上报道四川省委巡视组正在广安开展巡视工作,不知道业主们是否需要请巡视组的领导帮忙反映下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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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发表于 2024-3-12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2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2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租用人防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人防车位所签的租赁合同不能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如需补办或补签,建议与合同签订方协商处理。

发表于 2024-3-16 1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平盛世几期楼盘的车位问题一直都是搅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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