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囡妇科医院是成都出名的试管医院,很多患者都慕名而来,我原本对此医院也非常信任的,但没有想到经历了被医院漠视我胚胎发育情况的知情权,在不知道胚胎属发育异常的情况下复苏移植了两次后失败,给我的造成了身心造成巨大伤害,经济也遭受严重损失。此次事件后,医院只承认沟通失误,赔偿一年的胚胎管理费。而且还把我以及所有病人与胚胎质量相关的表述(以前用的字母表示)全部删除,此行为严重违反医疗法规。 具体事实如下: 2018年9月本人与丈夫第二次来到西囡妇科医院行第二代试管婴儿手术。2019年2月获卵7枚,取卵第三天得知配得5枚胚胎,全部养囊。取卵第5天得知养囊4个,未告知级别。当天移植鲜囊1个,未成功妊娠。2019年5月返院复苏,我主动问医生胚胎级别,被告知优胚,在签移植同意书得知4个胚胎均为4BB级别,3个5天,1个6天。第三次移植未成功妊娠。后本人决定多花时间调理身体,按照医生交代的,多运动,坚持长期吃免疫类药物,做输卵管栓塞手术避免左侧输卵管积液影响着床。2020年2月返院进行第四次移植,为了尽可能增加成功率,我开通医院VIP找到最好的医生(钟菁)定移植方案,同时,按照医生的方案和建议做宫腔镜手术排除宫腔疾病,做ERA检查获得最佳移植时间,做内膜免疫及各种检查和治疗帮助着床,本次移植共花费6万元左右。此次移植钟菁医生在定方案的时候告诉我要一次性移植两个(因为移植1个成功率太低),等我已经进入周期,做好了一切移植准备(检查、手术、打针、吃药)后,在我移植的前一天下午,我的另一个主治医生(张梦苑)打电话告诉我,我不能移植两个胚胎,因为我的胚胎在发育第二天就发现出现滑面内质网空泡这一个现象,这个现象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问题,如果移植两个胚胎且两个胚胎全部存活,在产检的时候如果发现异常就不好辨别是哪一个胚胎出现问题,就只能全部打掉,如果只移植一个胚胎的话在产检时发现问题就更好处理(原话)。我当时听到这些后,立即蒙了,心情特别糟糕。我理解的是我移植的是一个异常的胚胎,很有可能出现胎儿畸形,所以只能一个一个移植到子宫里去尝试,并且需要密切产检,还有较大几率诞生有问题胎儿。此次对话,严重影响我移植后的心情,增加我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因此即便已经做了最佳母体准备,还是移植失败。 按照医生的解释,我的胚胎出现滑面内质网空泡这一异常现象,在2019年2月在实验室培养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实验室的医生明知道这一现象会导致出现胎儿异常,不能移植两个胚胎。但他们没有今早尽告知义务,而是在我的主治医生定了移植两个胚胎的情况下不得不告知,还选择在我移植前告知,增加本人心理压力,而心理压力是导致试管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我认为,院方在此次治疗中存在以下责任: 1、院方违反了《侵权责任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这一条,没有及时告知我的病情(胚胎发育情况,出现的异常)及医疗措施(只能移植一个)。 2、院方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患者来院就医就是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院方反复强调胚胎出现滑面内质网空泡这一异常现象并不是标志着胚胎无法使用,也有可能诞生健康的婴儿,但是他们也承认这一现象的确增加胚胎不着床、生化妊娠、胎儿异常的风险,既然如此,我们患者就应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他们应该明确告患者知病情和医疗措施,说明一切不利因素和不可控风险,然后由患者决定是移植还是放弃,而不是加以隐瞒。 3、医院的管理缺陷也是导致我妊娠失败的原因之一。医院实验室不仅没有及时告知患者胚胎发育情况,而且也没有告知给临床医生。因此才会出现临床医生给出的移植方案和实验室给出的不一致,才会导致我在移植前一天才收到所谓的“噩耗”,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另外,据我所知,医院存在取卵医生和移植医生私下收受患者红包现象,这种现象不仅违反了医生的职业道德,而且会给我们不行贿的患者造成严重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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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江卫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18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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