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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报建审批中不严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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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大兴花间集楼盘项目规划报建审批中不严谨,审批时没有按住建部发的《GBT 5033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在规划时为GBT 50337-2003但是法定内容无变化),和《CJJT47-201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定》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执行,开发商违规将垃圾房设置在住户楼下、商铺隔壁也通过了报建,请审批部门重新审查。开发商修建的垃圾房作为垃圾转运站,进行整个小区的垃圾转运,达到95平方的面积,比一套住房、一间商铺还大,就设置在隔壁,对住户与商户造到巨大影响的同时也影响市容市貌。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定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拆除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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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雅安市自规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17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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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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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题为“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报建审批中不严谨”的问政信息已转我局收悉,现就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来信提及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和《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定》按照服务人口、半径,对城市公共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规范和管控,是编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共卫生设施的标准、规定。

  二、花间集项目垃圾用房是服务小区的配套卫生设施,不同于上述城市公共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该垃圾用房设置依据为《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规模、位置均符合《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三、目前项目已交房使用,若该垃圾用房使用过程中对周围住户造成严重影响,可由业主委员会提出改建方案,我局按程序做好相关规划许可的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联系电话:2240554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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