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这种通过释放虚假信息、营造“万人排队”、房子供不应求等假象,通过高杠杆,绕过监管等非法手段,是否有罪呢,是否会入刑呢?
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炒房的“南城房姐”的审理,给出了强烈而明确的信号!
我们知道,释放虚假信息,编造虚假区划调整,虚假高铁、地铁信息,房托虚假排队,高杠杆肯定是违法的,各地也都出台政策打击,不少中介和个人因此受罚。那么炒房本身呢?
我们来看看对“南城房姐”的审判中的罪行指控:
一:囤积房源低买高卖
囤积房源低买高卖,是所有炒房客都会使用的手段,那么,这种倒卖既然被认定是有问题的,那么,可以推及所有这种操作的炒房行为。同时,他还安排指标人(即符合北京购房资格的人员)背房(即登记为目标房产所有人),从而持有大量二手房房产。然后,等寻求到愿意出高价买房的人员时,再将手里的房源大幅加价卖出。
负责此案的北京检察官说:“该案暴露出,在多重限购政策之下,仍有个别人员觊觎北京房屋买卖交易市场背后的巨大利润,竭力钻营政策漏洞,妄图操控二手房源,谋求高额利润,我们需要多措并举来确保‘房住不炒’。这起案子,也很典型地体现出了北京房屋交易中的一些问题。”
检察官的这番话,透露出的信息很明显,试图突破政策漏洞,向房住不炒政策挑战的,就是违法行为。
二:高杠杆也是违法
张某供认,2018年二手房交易行为不景气,她于2018年6月向事主提出了可使事主收益更高的合伙模式,所得钱款多用于借新还旧或支付高息,真实存在的二手房交易所占比例较小。
很明显,高杠杆也是量刑的因素之一,而我们的炒房人员、机构有几家不是高杠杆呢?
同时,因为部分房屋中介人员为张某的诈骗行为打掩护,为虎作伥。也被列为潜在追诉人。
三:量刑显示打击力度
此案的量刑,有多重呢?无期徒刑加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可谓不重!
检察机关承办人向法院提出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量刑建议。对此,张某也表示接受,并表示要积极接受改造。据了解,张某被起诉后,检察机关又追加起诉了四起犯罪事实,增加了近1千万的犯罪金额。
打掉炒房团后,你觉得,,,全国的房价能平稳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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