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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为巩俐打官司 隐私莫名被曝光获赔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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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20:52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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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晚,张艺谋个人官方网站《谋影世界》暨《三枪拍案惊奇》网络游戏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图为张艺谋笑容灿烂。 中新社发 李学仕 摄

  写作《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并出版发行,涉及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华声》杂志总编辑黄晓阳及华夏出版社一审输了官司。

  今天上午,一中院判决华夏出版社和黄晓阳停止涉案书籍的再版印刷、发行,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去年,《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出版发行。由于书中描写了大量关于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引发了众多读者的关注。

  今年1月6日,张艺谋委托律师起诉到一中院,认为华夏出版社及作者黄晓阳构成侵权,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失50万元。

  张艺谋在诉状中指出,《张艺谋传》未经其本人授权许可,便使用其个人肖像、还伪造其签名;书中大量内容系作者道听途说、肆意捏造,严重美女侵犯了其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该书出版后,被多家媒体争相转载,使张艺谋的社会评价降低。

  法院判决

  一中院认为,出版社和黄晓阳未经张艺谋同意,在涉案书籍封面上印有张艺谋肖像,对营销无疑起到宣传作用,构成对张艺谋肖像权的侵犯。

  书籍封面上有“张艺谋”的手写签名,足以使读者认为签名即张艺谋本人所签,侵犯了张艺谋的姓名权。

  张翻唱艺谋本人没有透露个人感情生活的意愿,但二被告的行为却让人产生了相反的理解。

  因此,法院认为出版社和黄晓阳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

  律师说法

  张艺谋的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洁表示,如果传记涉及个人隐私,一定要经过本人同意才能发表。

  佟洁认为,该书将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在写张艺谋的家庭生活、感情经历、成长历程,这些内容结合封面的肖像以及签名,足以让读者以为该书得到了张艺谋的授权。“这是故意的,非常明显。”她说。

  佟洁认为,“有出处”并不能作为黄晓阳免责的理由。

  “其他人的报道如果在你书中出现,你就必须对这些文字负责任,应该对转述的内容进行核实,不核实就是以讹传讹。”佟洁称,书中涉及张艺谋隐私的部分,恰恰没有写明“据某某回忆”或“某某书所示”,而是直接成了“张艺谋说”。

  ●相关人物

  黄晓阳: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现任湖南日报《华声》杂志总编辑,曾出版过《魏文彬和他的电视湘军》、《阳光杨澜》、《王菲画传》、《风华绝代梅艳芳》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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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3-4 17:41 |
路过顶一个!

发表于 2011-12-28 18:13 |
的确要路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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