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0896|评论: 7

[草根播报] 刑法调整:起刑年龄为12岁!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未成年人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
川观新闻  今天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

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jpg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

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让这些犯下重罪的“小恶魔”们受到应有的制裁。

未成年人犯罪,牵动太多人心。

事前的预防,永远好过事后的惩治。

这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偏常行为实施分级预防,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

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线,才能更好护航孩子身心健康,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4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孩子的养成教育,家长要三岁就抓起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17: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岁看老”,古人发觉了早抓孩子三观引导,十分重要!

发表于 2020-12-26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政策好!!!!

发表于 2020-12-2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5万就坐牢,贪污30万就枪毙,你看还有人敢贪污?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12-2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敢爱敢恨 发表于 2020-12-26 17:03
“三岁看老”,古人发觉了早抓孩子三观引导,十分重要!

中国人传统的育人理念,真是佩服!

发表于 2020-12-2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应现实,赞!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20-12-29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得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