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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奸淫不满10岁幼女,最高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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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7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冒名顶替高空抛物抢方向盘负刑责
2020
12/26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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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
湖南湘西男子李轶在两年时间里,多次到某小学诱骗一年级女生至他处奸淫,被奸淫幼女多达14人。14名幼女年龄仅有六七岁。李轶被湖南两级法院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其死刑判决。
刑法修正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对奸淫幼女犯罪、猥亵儿童罪进行量刑的修改,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最高可判死刑。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等严重情形可处死刑;高空抛物、冒名顶替上大学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行为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奸淫不满10岁幼女最高可判死刑。刑法修正案规定,对奸淫幼女犯罪、猥亵儿童罪进行量刑的修改,并增加了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
最高法此前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11519件。平均每天至少发生8起儿童性侵事件。
我国儿童遭遇性侵的总数远不止于此。据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也就是说,每发生7起儿童性侵事件,只有1起会进入司法程序。
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在刑法多次修改,多个罪名取消死刑的情况下,强奸犯罪死刑一直保留,并为民意接受。
强奸获死刑的情况,并非一定要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其中奸淫人数多等情形,也是判处死刑的法定理由。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此次刑法修正案对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次做出调整。
修正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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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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