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阆中法院法官高斌严重违法 开庭法槌敲响就宣判
2020年12月7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对原告诉四被告工程结算纠纷一案,由该院审判员高斌开庭审理,当高斌把法槌一敲响就立马对原告宣判:“你这个官司打不赢,现在撤诉来得及。”顿时原告就被法官当头的这一法槌给击晕了。心想:糟了,审判法官偏心了,官司肯定输定了。果不其然,在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20)川13781民初4148号的判决书上作出了:“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49元,由原告负担”的判决。 本是一桩很简单的案件,事实准确,法理明了,原告与被告签定了劳务协议,当原告做到中途时,被告陡然不让原告做,找别人做,单方撕毁协议,显然一切错都在被告。原告认为,被告让原告停止做工,本应赔付违约金,被告不但不给付违约金,就连结算工程款都不给,保证金也不退,无疑是错上加错。原告在数次追讨债务无果的情况下,便寻求走法律道路,将被告告上了法庭,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然而,审判法官高斌却把法律的天平甩到一边,不顾法律尊严,一屁股坐到被告那边。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供的任何证言、证词、证据,均不屑一顾,根本不采纳,并全部否决。而对被告所出示的一切,全部认可,不时还邦其措词,从法官高斌的言行来看,可以说是处处偏向于被告。
在判决书中,法官在审理查明的那段文字中,约300字,全是讲的原告的不是,就连原告叫的老工人到工地上阻止他人施工讨自己的工薪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法官都拿到判决书上来说,千方百计说明原告的过错,并百分百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把被告中途违约,另叫他人进场施工,说成是原告自己离场;把被告不让进场施工,说成是原告不愿意进场施工。在判决书中,法官高斌百分百采信了被告,在判决书中只字没提被告的不是。从阆中市人民法院法官高斌在审理原告张超,被告匡小琼、王永全,四川鑫鑫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匡伟工程结算纠纷一案的实际情况看,审判官高斌着实胆大妄为,淫渎法律,职业道德低劣,法律水平极差,不仅如此,这里面肯定有涉及贿络问题,要不法官如此为被告卖力?希望相关部门查处,并建议将其驱出法官队伍,以还我们公道。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性,相信法官队伍有包青天,故此,我们将依法上诉, 维护权益。 投诉人:张 超 联系电话:15982644457 18728623371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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