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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教知晓居民户天然气改造的朋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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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知晓居民户天然气改造的朋友:

      我有好友近日请我帮忙问一下旧房天然气改造每户应缴多少钱?
  大约五年前,他家水电改造(即一户一表)花了2400多元,现在天然气一户一表又要交2300多元。
     请内行告知这笔收费是否合理?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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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充燃气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3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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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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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用户,您好!首先简述一下我公司安装收费的一些相关情况:在2015年12月14日之前,我们属于“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进行管理的地方”,执行的是“南物发(2006)221号”文中的政府指导价,即固定收费标准。2015年12月14日,四川省下发“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文件,放开对燃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价格放开后,我公司立即执行884号文,遵循“由相关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的规定进行相关事宜。
通过5年多时间的实践,从尊重用户意愿、稳定市场秩序以及节省双方人力、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我司同意用户可在以下两种计费方式中自行选择,一是参照价格放开前使用的固定收费标准为依据与业主谈判签约的方式。(只是参照221号文中的收费标准作为双方谈判费用的依据之一,并没有全面套用执行该文件的全部内容,所以并不能说是还在执行该已作废的文件)。二是根据用户到公司申报委托进行一户一表燃气改造工程设计,根据施工图结合现场情况和其它相关资料确定工作量,工程预算费用包括需要实施改造的庭院管网、户外立管和户内部分的管线、阀门、管线配件和表箱、调压箱、报警器、电磁阀、智能表等的设备材料费和安装费,开挖凿槽打洞及恢复、搭拆架费,以及监理费、设计费、等全部费用。按设计、预算、协商签订合同再行施工的程序进行户改的方式。
现实工作中,因06年使用的四川省2000计价定额和现行2015计价定额的差异以及十三年来人工、材料涨幅较大等因素,导致按照工程计价定额算出来的费用都要比十三年前的固定价格高,且多消耗人力、物力和时间,故绝大部份用户均愿意按第一种方式进行改造。对于有用户提出按第二种方式的,我司也会按照对方要求,根据设计参照四川省2015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预算,并以预算出来的价格为依据进行谈判确定合同价格。双方在公开、平等、合理情况下自愿选择的市场行为,符合1131号和884号文“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等要求。
所以若你个人仍持有异议,可以取得该小区参与户改居民的委托,选出居民代表,来我司进行正式接洽、协商。也欢迎你聘请专业预算人员审核我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并进行预算费用方面的沟通,待双方对接无异议,我司承诺根据新的、双方认可的户改预算,对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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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第三十二条 燃气计量装置设置在居民住宅内的,燃气计量装置与燃气计量装置前的燃气设施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在燃气计量装置后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
发表于 2020-12-2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news.163.com/16/0714/07/BRTTNRMV00014AED.html(原标题:不换表不供气?燃气公司强收换表费被立案)                     车主修宝马遭遇10万元报价换家店1010元修好;燃气公司要求消费者付费换表,否则不供天然气……昨(13)日上午,省消委会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消费者投诉情况及6起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14638件,解决1456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70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85.5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6.85万人次,由消费者提供线索,消委组织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金额为9.5万元。典型案例老板“跑路”充值游泳卡“废了”
2016年3月28日,两名消费者代表到省消委会投诉,称他们11人在成都西村小飞侠婴幼儿游泳馆办理会员卡,3月16日接到通知该馆已关门歇业了。两个星期后,一名消费者代表到省消委会投诉,称他们31人在成都鹏瑞利童生园国际水育中心办理了游泳卡,3月17日在门店发现已无法联系经营者。原来,这两门店的设立者均为成都达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涉及未消费金额16万元。
经省消委会向经营者注册登记地所在的质监局核实,经营者在成都市设立的9个门店均已停止营业,消费者未消费的余款均无法退回。且经营者在停止经营6天前仍在办理预付卡,主观上涉嫌故意,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退款及赔偿责任。针对成都达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这种不诚信经营行为,省消委会予以公开批评和强烈谴责。强制换表收费 燃气公司被理麻2015年末至2016年3月初,雅安市消委会陆续接到王先生等30多名消费者的投诉,称某燃气公司以天然气实行阶梯用气为由,对早期安装的普通气表更换为IC卡智能燃气表,并收取换表费320元,燃气公司声称如不换表将不再供气.
  雅安市消委会核实,燃气公司已为城区3358户消费者更换气表,并收取320元—450元不等的费用。消委会对燃气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时指出,其行为违反《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经营者经营的商品以计量作为结算依据的,应自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规定。燃气公司强制更换燃气表擅自收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多次约谈后,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积极配合处理消费投诉。该案因涉及的消费者较多,社会影响较大,雅安市消委会启动“诉转案”程序,将该案移交工商部门处理。雅安市工商局已立案,依法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作者:宋锫培

发表于 2020-12-2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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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燃气表让用户出钱 四川安岳一天然气公司被罚118万

       燃气表,家家户户都使用的计量器具,维护、更新成本本应由企业承担。
  然而,四川安岳一家天然气公司在换表时却让用户出钱。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收取700多户用户换表费用39万余元。1月6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重罚,不仅责令公司限期退款,还对其罚款118万元。
  涉事公司在去年曾饱受用户质疑。去年初,该公司一纸通知要求用户进行安全整改,整改费用便包括换表费用。在被用户质疑以安全之名敛财,主管部门叫停违规行为半年后,其推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优惠”再次引起质疑。
  去年七八月间,资阳市安岳县石鼓乡(现已划归卧佛镇)一居民发现家中燃气表“不来气”,便向供气的安岳县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反映。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前往他家查看后称,燃气表坏了,需更换,但需用户出钱。尽管出钱换了表,但该用户却不服,随后向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反映了此事。那段时间,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多名天然气用户的反映,随即立案调查此事。据该局通贤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查后发现,涉事公司供气区内不少乡镇用户都反映该公司收取了换表费用,每只燃气表200元至600元不等。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燃气表这一计量装置的维护、更新费用都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燃气表由公司安装和维护,但他们却把责任推给了用户。”通贤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用户并根据涉事公司提供的台账,该公司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共收取700多户用户更换燃气表的费用39万余元。
  为此,安岳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天然气公司利用农村群众信息闭塞、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等,在更新、维护用户使用的燃气表时违规收取用户相关费用,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6日,该局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涉事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消费者权益和滥收费的行为,限期30日内全额退款,并依法给予其警告和罚款118万余元的严厉处罚。
  1月8日,安岳县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证实,公司确实受到了安岳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因更换燃气表的事被罚118万元。
  该负责人称,在农村,公司安装的燃气表,有一些被用户恶意破坏。“如果我把表安装在用户家里,他们拿棒棒弄坏了,我又不停地去换吗?”该负责人说,公司还有不少天然气管道被恶意破坏和挖断。“报案都报了几十起。”对于收取用户燃气表更换费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司有错误,他们可以改正。“我们收取的费用怎么处理的,市场监管局没有过多了解。”该负责人称,就公司因此被安岳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一事,公司将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我们没做对的地方,该改正就改正。法律权利,我们该主张的也会主张。”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www.163.com/dy/article/F2EDFSKO05149V0C.html

发表于 2020-12-2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户自愿申请改一户一表,又不是卖气的自己改造,码到你吃,不给钱就不改,政策不对路子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哪朝哪有今朝好”和“992023”的回复和提供的案例,看来这个收费是有问题了!

发表于 2020-12-29 2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0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每户交纳2320元应该是没问题了。谢谢“南充燃气v”回复!
发表于 2020-12-30 2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燃气属于垄断企业,他说多少就多少,除非你不改,他的材料才符合开气条件,同样材质比市场高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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