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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不扶老人究竟是国人冷漠还是人类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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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1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老人摔倒的时候,如果可能,最好问一问,需不需要帮助,如果对方说需要,再帮助不迟。摔倒扶起不一定就科学,有些是不能扶的,扶起是会有二次伤害,要负责的。最好帮助打打电话,叫叫他们的家人。最好在做好事开始,就拿手机录音,把怎么开始怎么对话都录下来,已被不测。

发表于 2020-12-31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什么场合都适合见义勇为的,没有基本的医学知识乱去扶,会造成他人二次伤害,好心反害了人

发表于 2020-12-3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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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扶不起,成本太高!

当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让国人的道德水准倒退了三十年。
dxp

发表于 2020-12-3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有严重社会后果的法院判决,事后要追责才行。

发表于 2021-1-1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不是冷淡也不是本性,而是害怕。

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1-1 1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出手时就出手!民法典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见义勇为的人往往被当做平凡生活中的英雄。但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甚至救人不成反成被告,这样的事件难免让英雄寒心。“扶不扶”“救不救”甚至一度引起大众热议。

民法典的实施,将给见义勇为者送上“护身符”,以后,该出手时就出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也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1-1 1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法律保护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了。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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