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济南市拟对文明养犬做出进一步规范。2021年1月1日,济南市政府官网发布市公安局关于征求《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征求意见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所养犬只,违者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违者将被责令清除,并对处以500元罚款。
在修订草案起草说明中,济南市公安局披露,截至2020年9月,该市重点管理区内居民个人饲养犬只约为12万只,办理养犬登记的约为8.4万只,办证率70%。在不定期的违法养犬整治行动下,违法养犬行为仍较突出,近十年发生犬只伤人案件2万余起,因犬咬伤注射狂犬疫苗10万余人次。
在新形势下,养犬人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犬粪便清理不及时、犬主携犬乘电梯进公共场所扰民、流浪犬扰民等不文明、违法养犬行为却持续比较突出,警方管控效果没有得到市民的普遍满意,成为困扰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的执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