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立提升全镇干部职工工作效能,渡市镇纪委在全镇实施了镇村干部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
一、健全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领导班子
成立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亲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效能督查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作风、效能检查,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二、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考核的主要领导,分别对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负连带责任;镇纪委书记为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考核牵头领导,对镇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镇其他班子成员为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考核的分管领导,分别对镇各站所负责人负连带责任;镇各站所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联系的村(社区)负连带责任。考核对象包括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
三、逗硬考核效能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经发现或查实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制度执行、工作履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镇效能督查组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出整改通知,并给予效能督查通报,同时给予相应扣分。凡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全年个人累计扣取10分及以上的,其本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年个人累计扣分达20分及以上的,其本人年终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全年个人累计扣分达30分及以上的,其本人年终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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